一是按照省委李副书记和省政府孔副省长的要求,提出在全省开展林改的宣传方案,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对林改工作的认识。
二是在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决定》基础上提出贯彻决定的意见,抓紧编制省级林改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林改的政策、原则、目标、责任、时间,指导全省面上的林改工作。
三是提出林改工作经费的落实方案,与省财政厅协调后报省林改领导小组审定,加大财政扶持力度。
四是督促各州市按此次会议精神及强势推进林改的要求,调整充实各州市县林改领导小组机构,同时加大对各州市督查和检查的力度。
五是认真总结9个省级林改试点县的成功经验和做法,梳理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提出指导性意见。同时,指导试点县转入林改配套改革工作阶段,探索符合我省实际的、促进林业发展的各种办法。
六是商省委农办、省发改委等部门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尽快起草《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综合配套改革的意见》,提出《云南省森林资源资产转让条例》、《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管理办法》等促进林业发展地方条例、办法的初稿,着力推进配套改革。
七是对天保工程区、公益林区、自然保护区中的集体林(包括自留山、责任山等),如何开展林改的问题,抓紧研究,提出具体操作办法,经省林改领导小组审定后下发执行,指导各地的林改工作。
八是尽快召开今年一季度的林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络员联席会议,学习普洱林改工作现场会议精神,通报工作情况,以加强情况的沟通,协调各部门共同做好工作。
九是抓紧开展林改培训、纠纷协调、档案管理、调度统计等工作,加强全省林权、林地和林木管理,规范林权发证管理工作。同时,尽快研究全省林地、林木流转的管理办法,清理不规范的林地、林木流转会同,配合森林公安专项严打行动,防止可能出现的滥砍乱伐等破坏生态的事件,探索还山于民的多种实现形式,加快林业产业发展。
十是对建立省级公益林补偿机制、减轻林业税费,成立民间“三防”体系、林业协会、移民工作等涉及林改的问题抓紧研究,提出建议方案报省林改领导小组。
目前,省林业厅、省林改办正在按照全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现场会议的要求,认真贯彻省委白书记、李副书记,省政府秦省长、孔副省长和国家林业局的指示精神,举全厅之力明确责任,扎实工作,各项工作正有条不紊的开展,有关情况省林业厅、省林改办将及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