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保山曲靖三州市加大力度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
发布来源:四川仲达园林绿化工程 发布时间:2014-12-25
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全面落实全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楚雄现场汇报会精神,扎实高效推进全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6月27日前后,红河州、保山市、曲靖市相继召开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推进会,安排布置林改工作,进一步采取措施加大力度推进林改进程。 红河州要求: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把林改工作列为行政问责制的主要内容之一,各部门协调配合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林改的良好环境。二是进一步加大主体改革力度。加大工作力度,围绕提高林改验收指标,落实具体责任人,提出具体时间表,精心组织实施。三是进一步加大配套改革力度。发展林业经营实体和中介组织。通过建立流转平台,制定出台林权融资的规定和办法,加快林业服务中心建设,建立红河州林业地理信息系统。四是进一步加大林业产业建设力度。突破重点发展领域、强化龙头带动、促进产业集聚、优化发展环境,提升森林经营水平。五是进一步加大林业生态建设力度。抓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从而进一步加强生态建设。 保山市要求:一是要深化认识,找准不足,增强做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信心和决心。二是要确保质量,稳步推进,加大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力度。三是要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提供坚强保障。 曲靖市要求各地要深化认识,增强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责任感。必须坚持“六项”原则,处理好“六个”关系,即坚持“资源增量、林业增效、林农增收、村财增加”的原则,处理好生态保护和产业发展的关系;坚持统筹兼顾的原则,处理好集体与林农的利益关系;坚持“合理合政策的就稳定”的原则,处理好历史与现实的关系;坚持分类指导的原则,处理好统一部署与因地制宜的关系;坚持“依法、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处理好尊重群众意愿与规范操作的关系;坚持质量与进度相统一的原则,处理好改革与稳定的关系。要突出重点,要突破难点,着力解决好改革中的突出问题。精心组织、强化措施,扎扎实实地全面推进。(红河州林业局保山市林改办李曙波曲靖市林业局吕庆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