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全面完成新增国家重点公益林实施方案编制工作
发布来源:四川仲达园林绿化工程 发布时间:2014-12-25
今年,继省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及实施方案编制后,临沧市对今年新增国家重点公益林面积进一步落实,并编制完成县级实施方案,目前,全市公益林区划界定工作全面结束,并落实到山头地块。 2009年8月,根据省云南省林业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09年度新增国家重点公益林补偿面积计划的通知》(云林联发[2009]34号)精神,临沧市在省级公益林区划界定的基础上,进一步将符合国家生态区位的地方公益林调整为国家重点公益林,并按《云南省编制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县级实施方案指导意见》要求,组织编制县级实施方案,对纳入补偿的国家重点公益林进行现地校核,签订禁限伐协议,将补偿面积计划落实到山头地块,落实到管护责任单位和个人。经校核落实,全市2009年度新增国家重点公益林补偿面积为96.37万亩,按行政单位分:临翔8.98万亩、凤庆26.86万亩、云县14.27万亩、永德21.17万亩、镇康5.06万亩、耿马2.45万亩、沧源17.6万亩。涉及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边境地区、荒漠化和水土流失严重区、江河两岸等4个生态区位。目前,各县(区)实施方案已报省林业厅 省材政厅,等省厅评审通过后,可按《实施方案》开展森林生态补偿工作。 通过本次省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国家重点公益林的调整,目前全市公益林面积达705.44万亩,其中,国家重点公益林494.42万亩(已纳入补偿398.05万亩,此次新增96.37万亩),省级公益面积203.34万亩(已纳入试点补偿35.6万亩,新增167.74万亩),地方公益林面积7.68万亩。两类林比例为33.5:66.5。(临沧市林业局陈德荣 罗文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