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迅速开展森林扑火安全隐患自检自查
发布来源:四川仲达园林绿化工程 发布时间:2014-12-25
为认真汲取“3·2”森林火灾的惨痛教训,切实做好扑火安全工作,大理州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州委、州人民政府要求,于3月5日发出《关于迅速开展森林扑火安全隐患自检自查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县市要迅速组织扑火安全隐患检查组,深入各乡镇和基层防火单位,对扑火工作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自检自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限期整改,彻底消除隐患,杜绝发生扑火安全事故。 《通知》强调了检查内容:一是扑火应急预案的修订和演练情况。针对应急预案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是否及时修订完善了扑火应急预案,是否依案进行了应急演练。二是扑火队伍建设情况。县市级是否按要求组建了1-2支60人以上做到集中食宿、集中训练的专业扑火队伍;各乡镇是否组建了1支30人以上的扑火应急队伍,重点乡镇是否做到集中食宿、集中训练;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省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国营林场、林管所等重点防火单位是否组建了1支20-30人的集中食宿、集中训练的专业扑火队伍。三是扑火安全培训情况。是否举办了森林防火岗位培训班,对扑火指挥员和扑火队员,特别是一线扑火队员是否进行了扑火知识、扑火技能和安全避险知识培训;森林经营单位、林农和林权所有者是否进行了扑火知识、扑火技能和安全避险知识培训。四是扑火物资储备情况。县市级是否按要求储备了30万元以上的扑火物资,乡镇是否按要求储备了5万元以上的扑火物资。五是扑火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在扑救森林火灾中,是否执行了挂牌指挥工作制度。是否与各级指挥员和扑火队长签订了扑火安全责任书,对火场是否进行区划,逐线、逐段落实扑火安全责任人。六是安全处置森林火灾的作战要求落实情况。在扑救森林火灾中,是否做到及时组织熟悉社情、林情、山情的人员担任向导,保证扑火人员顺利、安全抵达指定位置;是否做到严禁直接扑打高强度的上山火;是否做到严禁直接迎面扑打火头;是否做到严禁直接扑打坡度大于45度的山火;是否做到严禁在没有安全保障的条件下实施以火攻火;是否做到严禁在危险部位开设防火隔离带;是否做严禁到单人扑火;是否做到严禁高温、大风时段强攻火头;是否做到严禁在无安全保障的情况下组织实施夜战;是否做到严禁穿带化纤衣服上山扑火;是否做到严禁在危险地带休息或宿营;是否做到严禁驾驶人员疲劳驾驶,保证交通安全。七是扑火安全组织管理情况。在扑救森林火灾中,各级领导是否在规定的时间内赶到火场组织指挥扑救;扑火前指是否在火场不同方位设置火情观察哨;是否安排熟悉火场周边地形、懂得林火行为的人员实时监控整个火场的发展态势;是否及时、准确地掌握火情动态;是否做到决策正确、用兵安全;是否安排无扑火经验的干部带队到火场一线指挥;是否组织妇女、中小学生和老弱病残人员参加火场一线扑火;是否组织未经培训的人员直接扑救森林火灾。(李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