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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六措施抓好林改整改
发布来源:四川仲达园林绿化工程   发布时间:2014-12-25
临沧市根据省委林业工作会议和省林改领导小组扩大会议精神,针对全市林改主体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采取强有力的工作措施,狠抓整改工作落实,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整改责任落实。针对我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市委、市政府于2009年11月12日召开了全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暨核桃“三率”建设工作会议,对林改整改工作作了全面安排部署,抽调31名干部组成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整改督导验收组到8县(区)开展工作。据统计,全市林改整改工作中共抽调工作队员2077人,各项整改工作有序推进,计划在1月底结束,2月10日前进行市级检查验收。工作中,本着缺什么补什么、错什么纠什么的原则,认真研究制定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整改工作方案,做到“一村一策、一组一案”,确保存在问题得到及时有效整改落实。二是注重民主决策,规范业务操作。认真按照省、市林改实施意见、工作方案的要求,逐项对照检查,对不符合规范工作程序的,认真进行弥补完善。重点对林改方案的制定、表决、公示、群众签字认可等程序进行规范和完善,按要求标注宗地中心坐标点,做到依法规范。三是开展宗地核查,提高勘界准确率。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林权勘查工作进行全面复查,认真校核每宗地的方位、位置、四至、面积、林种、树种,最大限度的减少误差,做到了图、表、册一致,人、地、证相符。四是增强整改针对性,确保均山到户率。针对集体林和集体商品林均山到户率达不到验收标准的问题,我市认真对照检查,对集体林地进行认真梳理,整改中明确集体林均山到户率不得低于80%、集体商品林均山到户率不得低于80%的要求,一方面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对集体林进行排查,查清由集体统一经营、均股、均利林地的面积、座落和四至界线等内容,确定本组应整改的地块,按“应分尽分”原则,把商品林地均山到户;另一方面落实公益林管护责任,由村民小组与农户签定《集体公益林管护到户责任书》。目前,全市整改中新落实均山到户面积238.09万亩,集体林均山到户率85%;集体商品林均山到户率80.4%。五是调处矛盾纠纷,促进林区和谐。继续实行市、县(区)、乡(镇、街道)以党委副书记、政府分管林业工作的领导为林地纠纷调处第一责任人,按每起纠纷都有一名领导负责、一个班子协调、一个办法解决、一个时限调处的工作机制,抓好纠纷调处工作。同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新农村理事会和民间调解的作用,确保林权纠纷得到及时调处、有效化解。全市共排查出林权纠纷5257起,已成功调处5214起,纠纷调处率达99.18%。其中,协议调处5197起,协议调处率为99.67%。六是加强痕迹管理,抓好档案工作。通过固定专人、强化培训、加强指导,按规范要求完善林改工作档案,做到完整、准确、规范。 目前,全市应确权集体林面积1583万亩,已确权1621.88万亩,确权率100%,发证率100%;共排查出林权纠纷5257起,成功调处5214起,调处率99.18%;均山到户1345.75万亩,其中,此次整改中均山238.09万亩,集体林均山到户率85%;集体商品林均山到户率80.4%。(临沧市林业局陈德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