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森林公安机关“四个到位”掀起大培训大学习热潮
发布来源:四川仲达园林绿化工程 发布时间:2014-12-25
为全面提升云南省森林公安队伍的正规化建设水平,更好地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森林公安工作的新需要。近年来,云南省森林公安机关狠抓大轮训工作,掀起了“大培训、大学习”热潮,有力地推动了各项工作的发展进步,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思想统一,保障到位。云南省森林公安局党委站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和推动森林公安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森林公安教育培训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战训合一、突出实战、丰富载体、创新机制、严格考核”的原则,将教育培训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紧抓实。局长夏留常多次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大轮训工作。省局按照“民警脱产培训每人每年不少于15天”的总体要求,精心制定了《云南省森林公安机关2009年度民警培训计划》,逐一明确了培训内容、培训对象、培训时间及相关要求。各州市局也结合实际,层层制定了培训计划和学习任务,保证了教育培训工作有计划地扎实推进。为了更好的开展大轮训工作,进一步加大了教育培训经费的投入,经积极汇报协调,省林业厅党组研究决定连续三年每年下拨专款50万元用于森林公安大轮训工作,并要求各州市林业主管部门每年安排不少于20万元的专项教育培训经费。全省大部分地区按照不少于年度公用经费5%的比例安排教育培训经费,做到专款专用,足额保障。公安厅决定将森林公安民警的教育培训纳入全省公安大教育、大培训范围,统一标准,统一要求,统筹安排。 二、层层落实,责任到位。一是各地按照省局大轮训规划的要求,成立了领导机构,落实了责任,为全省大轮训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二是建立森林公安三级大轮训工作体系,进一步明确了省、市、县三级森林公安机关开展大轮训工作的职责、目标、任务,规范了三级大轮训的对象、内容、标准、方式,确保全省公安大轮训层级分明、优势互补、整体联动。三是分工明确。省级森林公安机关组织的岗前培训,主要对象是市县两级森林公安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市州森林公安机关内设机构班子成员。州市级森林公安机关组织的轮训轮值,对象是上级森林公安机关调训对象以外的所有民警。县级森林公安机关开展“轮训轮值、战训合一”的随岗训练。 三、组织严谨,训练到位。一是制定了严格的培训管理及考核规定,认真实施考勤、操行考核,促使学员严格要求自己,遵守培训纪律。二是培训形式多样化。依据省局党委部署,今年以来,全省森林公安机关以执法规范化、技术培训、信息化应用、教官队伍等为重点内容,采取专题培训、以会代训、师资培训、业务培训和远程培训等方式,覆盖全省森林公安机关,“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大培训”格局进一步深化。三是合理设置课程,对教学内容、课程设置和任课教师进行科学安排,任课教师都是学科带头人和业务骨干,外聘教官是针对培训的具体情况,聘请省内外林业系统、森林公安系统的领导和业务骨干为培训班授课。四是开展互动,形成让学员动脑用心的良好氛围。每次培训都利用晚上时间,专门设置了“大会交流”的培训内容,让学员相互进行案例交流,以自己的亲身经历达到取长补短的目的。五是以问卷调查促教学效果。通过问卷调查的方式对教官教学授课过程中的整体情况进行好、中、差评定,及时纠正教学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六是根据平时培训工作中收集资料及教员在教学过程中撰写的教案、教材,进一步完善森林公安教育培训教材。 四、贴近实际,应用到位。按照“以训强战、以战促练”的原则,不断探索和建立“轮训轮值、战训合一” 的长效机制,以提高民警实战警务技能、基本体能和各种必备专业知识为重点,充分了解基层现实需求,着眼培养学员的实践能力。在技术培训班上从课堂授课到野外实践,重在锻炼民警的动手能力,让培训学员真正掌握模拟现场勘查和林业调查,做到学用结合。在教官培训中注重强化掌握基础技能与训练方法,提高组织指挥能力,规范教学行为,达到会撰写教案,会讲、会示范。(彭永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