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创新野生动物肇事补偿机制着力解决群众实际困难
发布来源:四川仲达园林绿化工程 发布时间:2014-12-25
保山是云南省重点林区之一,全市林业用地面积2006万亩,森林覆盖率62%,野生动植物资源十分丰富。为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先后建立了高黎贡山国家级、龙陵小黑山省级、腾冲北海湿地省级、昌宁澜沧江县级4个自然保护区。多年来,保山市委、市政府对林业工作高度重视,森林生态环境日益改善,群众保护意识不断提高,野生动物资源得到有效地保护。随着野生动物种群数量不断增加,野生动物肇事案件也逐年增加,给林区周边群众的农业生产、生命财产造成了损害。据统计:2002年—2011年全市共发生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肇事8000多起,其中人身伤害127起(死亡6人),造成损失近900多万元。 由于保山市经济欠发达,地方财力有限,政府对受害群众损失的补偿压力越来越大。为促进人民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积极性,使野生动物肇事受害群众的损失得到合理补偿,在省林业厅的支持下,我市2012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野生动物公众责任保险工作。工作启动后,全市各级林业部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与保险公司的沟通、协调,及时开展保险理赔业务知识培训,在肇事多发乡村开展防范野生动物伤害知识的宣传。一年来,各级林业部门积极配合保险公司开展相关工作,及时受理野生动物肇事案件,认真进行现场查勘定损,按季度开展保险金的赔付。截止2012年末,全市已受理并查勘野生动物肇事案件554起涉及农户710户,查勘定损金额178.53万元。目前,保险公司已对前三个季度野生动物肇事损失赔付123.85万元,第四季度的案件正在审核,预计全年将赔付到170多万元,赔付率达90%以上,远高于往年补偿不到50%的比例,损失项目的赔付额度也较政府补偿额度大幅提高。 野生动物公众责任保险业务的开展,引入市场手段对野生动物肇事损失赔付,实现了野生动物肇事补偿机制的创新,有效缓解了政府补偿资金压力,受害群众得到了实实在在的经济利益,赢得了群众的拥护。在总结2012年工作的基础上,保山市继续开展该项业务,已签订了2013年公众责任保险服务协议。随着该项业务的深入开展,必将进一步提高林区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积极性,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处,推进“森林保山”、“美丽保山”建设。(保山市林业局 史永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