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取得五大成效
发布来源:四川仲达园林绿化工程 发布时间:2014-12-25
临沧市云县自2006年启动实施集体林制度改革工作以来,经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取得了五大成效。一是确立了农民对林地的经营主体地位。通过林改,把集体山林的经营管理权落实到户,明晰了农民对林地、林木的经营管理权,保障了农民的权益,实现了“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给农民吃了“定心丸”。二是增强了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在林改工作中,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森林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坚持“一事一议”制度,通过召开村民会议、村民代表大会等方式讨论村组改革方案,决策集体事项,极大地增强了村组的凝聚力。三是加快了林业产业建设。林权到户后,农民发展林产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空前高涨,迫切希望从经营林地中获得最大收益,实现了广大山区农民从被动造林到主动造林的历史性转变。林改以来,全县共完成特色经济林基地建设100多万亩。四是促进了农村社会繁荣稳定。林改过程中,大量的林权纠纷得到了成功调处,邻里矛盾得到缓和,农民经营范围发生了变化,经济收益得到稳固增加,大大加快了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五是森林资源保护得到全面加强。林权到户后,农民都普遍参与到了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中,森林火灾、乱砍滥伐等破坏森林资源的案件显著下降。(云县林业局左少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