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稳健推进集体林改配套改革
发布来源:四川仲达园林绿化工程 发布时间:2014-12-25
2006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在国家林业局的帮助指导下,云南学习借鉴福建、江西等省先进经验,结合本省实际,启动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通过各级各相关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近三年的共同努力,进展顺利,取得了显著成效。昆明、楚雄、玉溪、红河、文山、普洱、大理、保山、德宏、丽江、怒江等11个州市林地确权率均超过90%;昆明、红河、普洱三个州市已开展了主体改革省级验收。 目前,全省基本完成林改主体改革的州市和部分县(区),已经启动了配套改革工作。有的州市已分别选择一定的县(区)开展配套改革的试点,如大理州永平、云龙、剑川、弥渡4县,昆明市五华、寻甸、禄劝3县(区),楚雄州武定、大姚、双柏等3县均作为相应州市配套改革试点县,文山州砚山、富宁、文山3县启动了配套改革工作。普洱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配套改革实施意见》和相关配套政策;大理州委、州政府2008年8月下发了《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等等。 林权抵押贷款方面:2008年2月14日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印发了《云南省农村信用社农户抵押贷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共7章51条。2008年3月18日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和省林业厅又联合下发了《关于农户林权抵押小额贷款业务指导意见的通知》。据不完全统计,普洱、大理、保山、玉溪、红河、临沧、德宏、文山等8个州市,18个县农村信用社(联社)开办林业(含林企)贷款275笔,贷款额达21054.3万元。农行以《林权证》为抵押的贷款额54864万元,省农业发展银行支持林业企业等33个项目,金额达26670万元。 林地林木流转方面:省林业厅制定出台了《云南省集体林地林木流转管理办法(试行)》,共5章23条,从 2008年12月15日起试行,对林权流转作出了规范。思茅、红河、文山等州市的部分县进行了部分宗地的林木所有权的流转。 森林保险方面:普洱市部分县区开展了森林火灾保险业务。宁洱县林业局每年交保费10万元,对重点部位和火险等级较高的20万亩林地林木进行火灾保险。宁洱县德化乡两个村组林农以联户投保的方式分别对770.3亩和582.6亩林地林木进行火灾保险,共交保费1352.9元;镇沅现代林业有限公司以17.22万元投保费,为28700亩思茅松人工幼林投保森林火灾险,保值861万元;镇沅昌龙林产工业有限公司以4万元投保费,为8000亩思茅松人造幼林投保森林火灾险,保值400万元。 公益林管理方面:《云南省地方公益林管理办法》已下发执行。省政府决定从2009年起每年拿出3亿元,对云南省6000万亩地方公益林进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目前,云南正在积极向中央反映,请求将天保工程区内的国家重点公益林列入中央财政的补偿范围。昆明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从2009年起市级财政每年拿出1500万元,按每亩每年6元的标准,对市级164万亩公益林进行补偿;同时对53.01万亩国家重点公益林和465.76万亩省级公益林在中央财政、省财政每亩补偿5元的基础上,市级财政每年配套补助1元,使得国家、省、市级公益林补偿标准都统一为每亩每年6元。腾冲县由旅游公司对火山、热海景区内的2646亩森林每年补助农户24.7万元,使企业长期无偿占有林权所有者利益的问题得以解决。 林权流转服务中心建设情况:普洱市除宁洱县外的9个县(区),红河州屏边县、石屏县、建水县,楚雄州双柏县,大理州弥渡县,保山市腾冲县,德宏州潞西市,临沧市云县等相继建成了林权流转服务中心。目前全省已经建成林权流转服务中心31个。 另外,全省各地在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建设和森林经营方案编制等配套改革方面均有不同程度的进展。(徐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