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昆明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关于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投诉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昆生环督〔2021〕121号)文件精神和区政府要求,晋宁区林业和草原局高度重视该项工作,积极与涉及企业协商一致,邀请第三方完成《晋宁区化乐乡磷矿一矿老君山造林作业设计》,由企业方牵头,按照造林作业设计完成该地块植被恢复治理并达标。
10月12日上午,晋宁区林业和草原局组织区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晋宁分局、晋城街道及区林草局相关科室人员,同时邀请区人民政府调研员组成初验检查组在晋城街道关岭村委会老君山对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投诉交办件涉及化乐乡磷矿一矿老君山植被恢复治理项目完成情况进行初验检查工作。
初验检查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一是现场核查:参会人员统一到现场进行查验,植被恢复设计方案分为四个地块,树种为旱冬瓜,设计面积219.6亩,实际完成面积223.2亩,株行距为2×2米,树苗地径0.5—1cm,苗高30—40cm, 成活率均达到95%以上。二是验收小结:对植被恢复种植面积、树种,是否与设计面积、树种一致,成活率是否达到设计要求等进行发言,针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制定整改措施并提出后续管护要求。
最后,综合各参会部门意见:一致同意化乐乡磷矿一矿植被恢复治理项目初验合格,该项工作阶段性良好效果,为下一步省市验收及环保督察销号工作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