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林改验收组检查红河州林改主体改革工作
发布来源:四川仲达园林绿化工程 发布时间:2014-12-25
3月2日至19日,以云南省林业厅副厅长、省林改办主任王德祥为组长的省委、省政府林改检查验收组到红河州检查验收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工作,对该州弥勒、个旧、元阳3县市9个乡镇21个村委会的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工作进行了检查验收。同时,对开远、建水、石屏和河口等4个县市的林改工作进行了调研。 3月20日,红河州在蒙自召开检查验收意见反馈会。州委副书记、州林改领导小组副组长杨立华,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州林改领导小组副组长范华平,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州林改领导小组副组长张卫东,州政协副主席、州林改领导小组副组长刘竹芬出席反馈会。会上,省林改检查验收组长王德祥同志对该州抽检的3县市9个乡镇21个村委会及全州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工作进行了意见反馈,对红河州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州委副书记、州林改领导小组副组长杨立华,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州林改领导小组 副组长范华平分别对我州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提出了要求。 检查验收组认为,红河州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做到了领导重视,强势推进;多方筹集林改经费,确保林改工作顺利开展;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广泛依靠群众抓林改;规范操作,严格依法依规抓林改;加强档案管理,林改工作有据可查;充实林改队伍,增强林改工作力度;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化解矛盾;发展林业产业,增加农民收入;盘活林地资源,保护森林资源,成效极为明显,达到省级检查验收标准。检查验收组希望红河州继续做好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的查缺补漏工作,认真抓好“三区”(天保工程区、公益林区和自然保护区)的林改工作,统计分析好各县市的森林资源数据,扎实抓好山林纠纷调处工作,建设和谐稳定林区;加大改革集体商品林采伐管理,建立起与家庭承包经营相适应的林木采伐管理制度;及时启动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工作,全力加快林业产业发展。 在听取了林改检查验收组检查验收意见反馈后,州委副书记杨立华代表州委、州政府作了表态发言。杨立华说,从实际情况看,红河州整个检查验收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检查组的建议既中肯又实际,如果不解决这些问题,整个主体改革的巩固就很难,配套改革也很难延伸。要将把省检查组对林改工作的肯定、鼓励、鞭策看成是一个新的起点。一是要加强领导不放松。继续保留领导小组办公室,扎实抓好下一步的工作。二是要查缺补漏不松手。第一是要一鼓作气,作拉网式普查,核准森林资源。第二是要严肃认真地对待确权发证工作,确保准确无误。第三是要重视档案立卷归档,做到不错不乱,不张冠李戴,缺什么补什么。第四是要对宗地勘测工作提高精度和准确率,避免新的矛盾和纠纷出现,确保改革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查缺补漏不松手。三是要解决问题不畏难。要拿出一些切实可行的对策和措施,把问题解决好。要深入基层,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总结新经验,不断消除林改道路上遇到的问题和障碍。要继续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工作,不断凝聚人心,使林改在和谐的氛围中不断前进,实现新发展,创造新跨越。四是要规范操作不变通。森林法和林改的政策措施都是配套的,相关法规不能变通。要吃透政策,转变作风,确保林改工作依法依规依程序进行,把林权证发成铁证,切实避免“黑证”出现。五是要加快开发不停步。如果开发步伐慢了,改革就会事半功倍。要坚持科学发展不动摇,强化执行力和落实力,避免责任悬空、职责落空,把林地资源盘活,增加老百姓的收入,确保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要通过林改切实推动我州的林产业大发展,突出重点,搞好规划,进一步加快林产业的发展,使生态得保护,农民得实惠。州里要结合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将派出19个组58个人督查落实省级检查验收的反馈意见,加快研究配套改革的政策措施。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州林改领导小组副组长范华平强调,各级要继续整改,查缺补漏,扎实抓好纠纷调处、档案规范;要深化改革,正确处理好深入改革的问题,低产林改造试点的问题,配套改革的问题;要加快发展,确保森林资源得到保护,农民群众得到受益;要克服厌战情绪,再接再厉,圆满完成林改工作;要继续搞好总结工作,经过“回头看”,完善林改主体各项工作,向云南省委、省政府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