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德宏林权纠纷调处工作取得新进展
发布来源:四川仲达园林绿化工程 发布时间:2014-12-25
林权纠纷的调处关系到林改工作的整体推进,关系到林农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农村的和谐稳定,关系到林业的健康发展。德宏州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林权纠纷调处工作,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增加投入,研究切实措施,妥善解决具体问题,林权纠纷调处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加大工作力度。8月18日,经州委、州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了德宏州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山林权属纠纷调处工作领导小组,并召开了第一次领导小组会议。9月4日又组织召开了全州林权纠纷调处工作会议,从州直有关部门抽调精兵强将组成强有力的工作组,配备了工作经费,按照“领导负责,小组包案”的工作措施,划分责任区,明确责任人,集中力量,督促指导县市际林权纠纷调处工作,以县际纠纷的调处带动各类纠纷调处。 二是坚持原则,确保调解不走弯路。即坚持依法依规开展工作的原则;坚持承认历史,照顾现实,互谅互让,有利于长期稳定和谐发展的原则;坚持走群众路线,问计于民的原则;注重情感沟通,注重方式方法的原则;坚持以协调、协商处理为主的原则;坚持先易后难,稳步推进的原则;坚持针对性强,突出重点的原则;坚持把握尺度,控制事态的原则;坚持“强抽人,抽强人”,加强调处工作力量的原则。 三是强化措施,注重方式方法。全州各级都成立了林权调处工作机构,将工作责任和目标任务细化、量化、具体化,逐级分解,做到“层层有人抓 ,件件有人管,人人有责任”,上下联动,分级消化,尽可能将矛盾和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在方法上采取政策调处,经济调处,感情调处,纪律调处,县、乡、村、组、农户“五见面”等调处办法,真正做到“用心、用情、用智慧”,积极调处林权纠纷。对每一起纠纷的调处都做到事实清楚、程序合法、手续齐全,不留后遗症。州林权纠纷调处领导小组抽调的四个工作组行动迅速,短时间内就进入了角色,对各自负责的县市际纠纷进行了详细地摸底调查,通过实地勘查、与纠纷双方座谈、召开工作会等形式,充分掌握了纠纷的历史成因、现状、双方的主张和要求等,针对实际提出了合理的调处意见和方案,为纠纷的顺利解决奠定了良好的基础。39起县市际纠纷已成功调处了24起。 截止11月23日,累计排查纠纷7579起,已调结6962起,调处率91.9%,已接近省委、省政府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其中梁河县96.3%和瑞丽市97.2%的调处率已超过95%的年底目标,林权纠纷调处取得了较大的突破,促进了林区社会的和谐稳定。(德宏州林业局 杨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