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落实重点明确森林防火工作目标
发布来源:四川仲达园林绿化工程 发布时间:2014-12-25
在云南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召开的2010年全省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状检查考核汇审暨春防工作总结会上。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森林防火工作的总体目标是:进一步建立健全森林火灾“预防、扑救、保障”三大体系,森林防火装备水平大幅提高,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改善,预警、监测、应急处置和扑救能力全面增强,基本实现火灾防控现代化、管理工作规范化、队伍建设专业化、扑救工作科学化,有效防止发生重大以上的森林火灾,使森林火灾受害率稳定控制在1‰以下,森林火灾当日扑灭率保持在95%以上。 为确保完成上述目标,省森林防火指挥部要求各地当前要着力抓紧、抓好以下五项重点工作: 一是全面落实森林防火工作责任,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突出各级政府是森林防火的责任主体,突出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的支持保障作用,突出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对森林防火工作的监督和管理职能,突出森林防火责任单位的具体职责。同时,要建立健全与“十二五”责任状相配套的督办机制和行政问责办法。 二是狠抓防范措施的落实,进一步筑牢森林防火宣传教育、隐患整改、野外火源管控三条防线。 三是突出重点,进一步健全应急体系、强化处置能力。继续加强地方森林消防专业力量建设,力争做到早反应、早扑灭;使用好正规化、专业化的防灭火力量,不断健全地方森林消防队、森林航空消防、武警森林部队之间的联动机制,有效防止森林大火;修订完善省、州(市)、县、乡四级处置森林火灾的应急预案,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实用性;全面提升科学组织扑火救灾的水平和能力,确保掌握不同火环境条件下高山森林火灾发生、发展的特点,确保扑火指挥员做到知火、识火、懂火,确保扑火队员做到能打、会打、善打。 四是夯实基础,进一步提高森林防火的综合保障能力。要进一步理顺省、州(市)、县(市、区)三级防火办的机构,解决好省、州(市)、县(市、区)三级财政增加森林防火“三·三”制专项经费的问题,积极探索建立森林防火多层次、多渠道、多主体的社会化投入机制。继续加强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健全预防、扑救、保障三大体系。五是坚持机制、手段和制度创新,进一步提升森林防火工作的整体水平。做好昆明、玉溪、曲靖、普洱、大理5州(市)森林火灾政策性保险试点工作。抓紧修订出台新的《云南省森林消防条例》,进一步强化依法治火。逐步建立覆盖全省的预警监测体系。以云南林业数字化平台和云南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为依托,拓展开发森林防火地理信息系统,提供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决策支持,提高林火管理水平。开展扑火战法、扑火安全防护装备和扑火手段的创新研究,增强能够安全、高效应对高山森林火灾的实战能力。(昭通市防火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