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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森林公安局六项举措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发布来源:四川仲达园林绿化工程   发布时间:2014-12-25
近年来,曲靖市森林市公安局坚持把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推动“三项建设”的重要抓手,从解决执法突出问题入手,有针对性地建立完善执法规范,全面提高森林公安队伍的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推动森林公安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一、规范执法理念。一是通过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真正把公平用权、公正执法、公道处事的理念根植到每一名民警的头脑中,落实到每一名民警的实际行动中,贯穿到每一项执法工作中。二是结合“创先争优”和“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增强全体民警的民本意识,使每一名民警清楚“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这一根本问题,把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放在首位,带着对群众的深厚感情去执法、去服务。三是注重培养广大公安民警“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以平和的态度和方式,加强对当事人的教育,做到讲清法理、讲通情理、讲明事理,让当事人心服口服、配合执法,从而减少执法争议,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规范执法主体。一是进行执法资格认证。全市森林公安民警积极参加执法资格认证考试,2011年153人参加考试,合格152人。二是注重执法主体能力的提高。制定民警教育培训规划和法律业务学习计划,拓展培训模式,充分运用民警自学、集中辅导、岗位练兵、考试考核等方式,提高民警的法律素质和实际执法办案能力。三是加强对执法主体能力的监督。通过开展案卷评比活动,检验执法主体办案能力,增进执法经验交流,提升全体民警的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全面提高执法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三、规范执法行为。一是实行办案情况定期通报制度。通过召开全市森林公安法制工作会,定期评析执法突出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利用工作通报反映执法动态,推广先进经验做法,推动基层执法质量的逐步提高。二是全面监督和规范民警执法。市局对民警处置警情的使用语言、动作、行为、到达现场的时间及携带装备等等,都作出了明确细致的规范和要求,三是规范执法场所。在所有执法场所、部位安装视频监控设施,实行群众报警、咨询、投诉电话实时录音,随时接受督察部门监督。 四、规范执法监督。一是积极开展执法过错责任认定工作。按照《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工作规定》、《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要求,组织专人开展执法过错责任认定工作。二是加强卷宗考评,提高卷宗质量。认真落实案件卷宗考评制度,制订出台了详尽的考评细则,提高考评实效,并将考评结果计入执法档案,适用于对单位和民警的年终考核。三是加强日常执法监督。对执法检查和群众信访以及日常案件法律审核中发现的执法问题,及时催办、查询,及时纠正违法。四是开展专项督查。定期不定期组成督导组到各县局对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强执法监督体系建设、完善执法绩效考评制度、加强公安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在实处、取得实效。 五、规范执法培训。一是党委班子带头学习。市局将法律业务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二是中层干部以考带练。市局定期对实战单位的负责人举行法律业务考试,力求通过考试促进中层领导对法律业务知识的学习和应用。三是法制骨干集中培训。定期组织实战单位的法制民警和业务人员进行集训,通过学习培训、专题讲座、典型案例分析、优劣卷宗展评等多种形式,系统培养法制业务骨干。 六、规范执法保障。一是加强人员保障。对法制部门注重人员充实,从基层选入人才,多举措留人才,防止监督缺乏权威、人才骨干流失,为执法监督工作创造积极条件。二是落实经费保障。建立健全了大要案保证金,对大案的办案经费实报实销。三是强化奖惩保障。通过建立民警执法档案,对所有办案民警的执法质量进行真实记录,并将其作为民警评优评先、提拔晋升的重要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