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生态建设和义务植树取得新成就
发布来源:四川仲达园林绿化工程 发布时间:2014-12-25
近年来,云南省林业生态建设在省委、省政府和国家林业局的正确领导下,取得显著成绩,义务植树成效显著。 2007年,全省完成营造林610万亩,同比增加206万亩。天保工程区18634.3万亩天然林得到有效管护,140.7万亩天保工程公益林和80万亩退耕还林任务全面完成。新建农村沼气20.67万户,农村节能改灶14.36万户,推广太阳能热水器面积10万平方米。生物多样性保护得到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肇事补偿和重大野生动物疫病监测防控工作取得新进展,高黎贡山等3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示范建设项目先后启动,《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规划》、《云南省湿地保护工程规划》编制完成并得到省政府批准。在全国率先建立了“自然保护区重大建设工程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价制度”,受到国家林业局高度评价,批转全国各省市区参照执行。全省森林覆盖率已达50%以上,有林地面积和森林蓄积量实现连年双增长,森林资源质量进一步提高,森林生态功能不断增强,生态体系进一步完备。由于地理、气候等多种原因,六月才是“云南义务植树月”。我省党政军领导十分重视义务植树工作,自1982年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27年来,年年带头参加义务植树活动。历届省党政军领导先后在昆明市观音山、碧鸡关、长虫山、玉案山、黑龙潭公园、郊野公园、民族村、呈贡县七甸乡等参加义务植树活动。1991—1996年在解放军驻昆大板桥某部建立了2400亩“军政团结林”;1997—1999年在呈贡县洛羊镇杨家大山建立了200多亩“云南省党政军领导义务植树基地”;2000—2004年,在马龙县旧县镇双坡山建成了1180亩“云南省党政军领导义务植树基地”。2005年,省党政军领导在昆明市官渡区大板桥镇义务植树2000余株。2006年,省党政军领导在石林彝族自治县所各邑村与当地群众300多人共种植桤木、华山松、清香木、四照花6000余株。2007年,省党政军领导在嵩明县与当地群众共同种下石楠、青冈、旱冬瓜5000余株。自1981年12月五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作出《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后,1982年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出了《关于积极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省政府颁布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实施细则》,把每年6月定为“云南义务植树月”。从此,全民义务植树活动以其特有的法定性、公益性、全民性在我省城乡蓬蓬勃勃地开展。26年全省累计有3.9亿人次参加义务植树,共计植树28亿多株。(武建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