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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全力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
发布来源:四川仲达园林绿化工程   发布时间:2014-12-25
按照云南省委、省政府的部署,2006年7月,楚雄州在10个县市选择了11个村委会开展改革试点工作。在试点工作取得成功经验的基础上,从2007年上半年开始,全州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全面展开。 两年多来,楚雄州委、州政府紧紧围绕实现“资源增长、农民增收、生态良好、林区和谐”的改革目标,切实加强领导,强势推进,确保了全州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顺利推进。工作中,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州委、州政府及时成立了由州委书记任组长、州长任副组长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县、乡、村也相继成立了由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林改领导机构,全州上下形成了州、县、乡、村“四级书记抓林改”的良好局面,为做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加强工作保障。在人员保障上,采取“抽强人、强抽人”的措施,组建强有力的林改工作队和踏山定界专业技术服务队。全州共抽调林改工作队员43191人,抽调踏山定界专业技术人员2561人。在经费保障上,按照多方筹措、分级负担的原则,把林改工作经费纳入州、县两级财政预算,共筹措林改经费5428.8万元。三是加强宣传引导。为广泛、深入宣传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相关政策,全州各级各部门采取多种形式进行的宣传。全州共召开各种林改培训会议29286场次,印发宣传资料44万份,开展电视、广播宣传8259次。四是加强督查指导。为确保林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州、县市两级共组建了27个督查指导组,切实加强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和督查,确保严格依法依规操作,体现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切实维护好、实现好群众的根本利益,确保群众在林改中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五是加强纠纷调处。按照“户与户之间纠纷不出组、组与组之间纠纷不出村、村与村之间纠纷不出乡、乡与乡争议不出县”的原则,认真细致做好林农纠纷化解工作,切实把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确保林改工作在稳定、和谐的环境中开展。全州累计排查林权纠纷17182起,调处16733起,纠纷调处率97.4%。 通过全州上下的共同努力,全州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进展顺利。全州集体林地面积2901万亩,确权593515宗,确权面积2838.95万亩,确权率为97.4%。其中,均山到户137.49万亩,均股到户256.97万亩、均利到户346.8万亩,自留山和责任山换证1271.23万亩,其它方式承包或流转182.44万亩,集体统一经营644.03万亩,确权到户率为96.5%。全州共发放林权证23万本,发证557303宗、2737.88万亩,林权证发(换)证率为93.9%。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主体改革工作任务基本完成。 目前,楚雄州正开展集体林改主体改革“回头看”,积极开展林改配套改革,确保“生态得保护,产业得发展农民得实惠,集体经济得壮大”的林改目标得以实现,(楚雄州林业局办公室 杨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