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部署云南珠江流域防护林体系建设三期工程规划编制工作
发布来源:四川仲达园林绿化工程 发布时间:2014-12-25
国家林业局日前下发《关于编制珠江流域防护林体系建设三期工程规划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有关省(区)在全面总结工程前期建设成效、深入分析工程建设存在问题的基础上,从当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对生态建设的需求出发,兼顾近年自然条件、经济条件的变化及相关灾害的发生特点等因素,统筹规划,彰显特色,以增加森林面积、提高森林质量,增强生态功能,服务流域可持续发展,构建珠江流域生态屏障为目标,以遏制水土流失和治理石漠化为重点,以体制、机制和科技创新为动力,把珠江防护林体系建设成为珠江流域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人民生产生活稳定发展的基础,国土生态安全的支撑。 按照《珠江流域防护林体系建设三期工程规划技术方案》,三期工程的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营造林、支撑体系、监测体系三个方面。营造林中:一是人工造林,以乡土树种为主,坚持适地适树适林种,实行多树种,乔、灌、草相结合,工程造林中防护林比例不可低于60%。二是封山(沙)育林,分无林地和疏林地、有林地和灌木林地两种类型,无林地指无立木林地,包括采伐迹地和火烧迹地;疏林地指附着有乔木树种,连续面积大于0.067公顷、郁闭度小于0.2(不含0.2)的林地;有林地指连续面积大于0.067公顷、郁闭度在(0.2,0.5)之间、附着有森林植被的低质低效林地,包括乔木林、红树林和竹林;灌木林地指附着有灌木树种或矮化成灌木型的乔木树种以及胸径小于2厘米的小杂竹丛,连续面积大于0.067公顷、覆盖度在30%以上、有望培育成乔木林的灌木林地。三是低效林改造,对林分郁闭度小于0.3的中龄以上林分,或树种组成单一、结构不良、林相残败、防护功能低下、无培育前途的林分进行改造,要求进行低改后的防护林,必须是混交林,其目的树种的比重不得低于40%,阔叶树种的比重不得低于20%。规划期限为10年(即从2011─2020年),分前5年和后5年两期进行规划。规划范围为珠江流域6个省(区)186个县(市),涉及我省的曲靖市(陆良、富源)、昆明市(宜良、石林)、玉溪市(澄江、峨山、华宁、江川、通海、红塔区)红河州(石屏、建水、蒙自、个旧市、泸西)、文山州(砚山、富宁)等5个州(市)17个县(市、区)。(造林绿化处张伏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