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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认真抓好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
发布来源:四川仲达园林绿化工程   发布时间:2014-12-25
临沧市自2006年启动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来,市委、市政府审时度势,把抓好集体林改配套改革作为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作为集体林改的重要工作,作为巩固集体林改成果的重要举措。 一是领导重视,强化工作责任。市委、市政府把制定林权制度改革配套政策,作为事关临沧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项目,按照“一名领导牵头、一个部门协调、一个班子负责、一套措施措施、一个时限完成”的五个一工作机制,由市政府分管林业工作的领导亲自挂帅,市委督查室专项督查,认真抓好林改配套政策。 二是提早安排部署,做好调查研究。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提早研究林改配套政策,抽调人员组成市林改配套改革调研组,就全市集体林改后林业发展存在的困难、需要解决的问题等,认真进行分析研究,疏理出林地流转管理、林木采伐管理、生态公益林管理、林业“三防”体系建设、林权及林产品交易市场建设、林权抵押贷款管理、森林资源资产评估7个调研提纲,深入到各县区、各乡村实地进行调研,广泛听取广大干部群众和林业企业、林业职工的意见和建议,草拟了《临沧市森林资源流转管理办法》、《临沧市林木采伐管理办法(试行)》、《临沧市生态公益林管理暂行办法》、《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林业“三防”体系建设意见》、《临沧市林权及林产品交易市场建设方案》、《临沧市林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试行)》、《临沧市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构组建实施方案》7个管理办法。 三是规范管理,及时颁布实施《临沧市森林资源流转管理办法》。为便于集体林改后林农依法依规进行森林资源的流转,规范森林资源流转管理,合理开发利用森林资源,维护森林资源出让方、受让方林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2007年8月31日,临沧市人大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了《临沧市森林资源流转管理办法》,自通过之日起实施。管理办法从森林资源流转范围、流转期限与方式、流转管理和相关关责任等方面做了具体的规定。耿马县认真宣传《临沧市森林资源流转管理办法》,主动为广大林农办理林地林木流转手续,已受理林权流转变更登记56起,面积7.39万亩。 目前,临沧市集体林改主体改革基本结束。全市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的发展思路,围绕建立和完善林业经营体系、林业服务体系、森林资源三防体系、森林资源流转体系“四大服务体系”,把林业产业培育成全市的一大支柱产业为目标,进一步抓好林改配套政策,为建设生态文明的新临沧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持。(临沧市林业局陈德荣 单孟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