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目前,云南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在9个省级试点县的96个乡(镇)1144个村12542个村民小组展开,涉及61.8万户农户244万农民;各级投入林改经费2825万元,其中省级投入600万元;组建县乡村林改机构12542个,工作人员6万多人;开展各类培训8218场次,召开各类会议39656场次,培训和参会人数达54万多人次,简报863期,张贴宣传标语10万余条;排查纠纷38406起,已调处34234起,调处率89.1%;完成摸底调查和实施方案制定的村民小组有10879个,占试点村组的86.7%;已明晰产权面积1249.7万亩,产权明晰率为68.6%;有1997个村民小组核发了林权证,占试点村组的15.9%。除9个省级试点县外,思茅市、大理州已在所属各县全面铺开了集体林改;楚雄、昭通、迪庆、玉溪等州市也认真贯彻《决定》精神,开展了改革试点工作。省委、省政府作出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决定》以来,通过全面动员部署、切实加强领导、广泛宣传发动、认真组织培训、积极开展试点、加强检查指导等措施,《决定》得到初步贯彻,试点取得初步经验,林改正在全省稳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