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5月底,腾冲县完成林权确认和登记面积367.28万亩,占应确权登记面积392.5万亩的93.6%;商品林已明晰产权面积341.31万亩,占应明晰产权面积366.53万亩的93.1%;区划核实责任山、自留山宗地535162宗;均山、均股、均利面积341.31万亩,均山率86.96%;已输机宗地数200487本,发放林权证47399本;全县共排查纠纷26641起,调处25640起,纠纷调处率达96.24%。目前,腾冲县正着手制定各项林权制度改革配套措施。
隆阳、施甸、龙陵、昌宁四县(区)则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结合腾冲县林改经验,选取若干乡镇作为改革试点,积极探索符合自身实际的林改路子:一是贯彻会议精神,启动林改工作。四县(区)及时召开会议,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林改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和领会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并开展了广泛的宣传动员和培训工作。隆阳区正在编印《隆阳区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手册》和《致全区林农朋友们的公开信》。龙陵县于5月9日召开了全县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动员会,完成了对各级林改相关工作人员共260多人的政策及业务培训,发放《林改公开信》1万份,书写宣传标语600多条,板报30期,简报10期。昌宁县于5月16日召开了全县林改试点工作会议,试点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分管领导及县林改领导小组成员50多人参加了会议,并先后召开各类宣传培训会议81次。二是成立机构,落实人员,明确思路,制定方案。四县(区)于5月相继成立了由县(区)委书记任组长、县(区)长任常务副组长的林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技术组、纠纷调处组、督查组和宣传报道组等林改工作机构,抽调人员进入机构开展工作;各县(区)还对辖区内森林资源进行了摸底调查,结合实际,编制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林改方案和工作流程,方案已报县(区)政府审定,待市政府批准后实施。三是先行试点,试点与面上同步推进。隆阳区确定了杨柳、瓦房、瓦马三乡的58个村和其他乡镇的30个村,共88个村作为首批林改村。施甸县确定仁和、姚关、水长乡(镇)的三个村开展试点,并于5月下旬,到腾冲县考察学习林改经验,目前试点已启动。龙陵县在全部10个乡镇各选取1个村作为试点,每村至少抽调六名工作队员进驻(其中2名县级新农村建设指导员、2名林业部门技术员、2名乡镇抽调工作队员),现已抽调96名工作队员。昌宁县确定在湾甸全乡、勐统、柯街2个乡镇的各1个村开展试点,并抽调林业工程技术人员45人、乡镇工作员84人进驻试点村开展工作。
目前,该市林改工作正在进一步开展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