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召开州市际林权纠纷调处专题会
发布来源:四川仲达园林绿化工程 发布时间:2014-12-25
按照省林改办《关于召开保山市和德宏州行政接边地区山林权属纠纷协调会议的通知》的要求,为切实做好两地毗邻地区林权纠纷调处工作,维护林区和谐稳定,促进林改工作顺利进行,2009年5月20日,德宏州山林权属纠纷调处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了州市际林权纠纷调处专题会。中共德宏州常委、州委政法委书记、州山林权属纠纷调处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郭志德出席会议并作讲话,有关县市的政府分管领导、林业局局长、分管林权纠纷调处工作的副局长、林改办纠纷调处组组长,州林改办全体工作人员共计2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州林改办常务副主任杨从宽对全州林权纠纷调处工作进展情况及州市际林权纠纷基础材料收集整理情况进行了通报,据统计,德宏州与保山市林权纠纷共计28起,涉及面积41862.5亩,现已调处8起。各县市对州市际林权纠纷调处工作准备情况作了汇报。 中共德宏州常委、州委政法委书记、州山林权属纠纷调处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郭志德在讲话中强调了山林权属纠纷调处工作的重要性,对州市际林权纠纷调处工作提出了“三个注重、四个原则”,即:一是注重细节,把基础工作做扎实;二是注重调查研究,掌握翔实的材料,知己知彼;三是注重精心策划,谋定而后动,为调处工作做好充分准备。在调处过程中还必须把握四个处理原则:一是有理有据,有利有节的原则;二是统一各级思想,正确引导群众的原则;三是最大限度的通过协商调解的原则;四是双方主动接触的原则。 州林业局局长钱强在总结讲话中要求各县市抓紧时间,对每一起纠纷再进行认真核实,充分收集证据材料,为保山市和德宏州行政接边地区山林权属纠纷协调会做好充分准备。(德宏州林业局 赵俊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