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甸县“七措施”保证林改发证质量
发布来源:四川仲达园林绿化工程 发布时间:2014-12-25
施甸县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发证阶段,严格依据国家、省、市规定,按照《施甸县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程序及内容》相关要求,采取七项有力措施,确保把《林权证》发成“铁证”。一是抓政策宣传,打牢群众基础。通过召开会议、发放宣传单、标语、网络、电视、报纸等手段广泛宣传林改的目的意义和相关政策法规,营造改革的良好舆论氛围,消除群众疑虑,增强其参与改革的主动性积级性。二是抓业务培训,提高干部队伍业务素质。县、乡(镇)、村、组层层组织,分期分批有针对性地对林改工作人员进行改革政策、工作程序、外业勘查、电脑制图、林权申请表册填写和档案管理等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培训,全面提高林改队伍的整体素质,为改革提供人力资源保障。三是严格执行“四签两不准”和“公示”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实行阳光操作。严格执行户主会议通知签收、参会签到、表(票)决方案签字或按印、原始改革方案签字,不准别人代替和用规定以外的笔签字。严格执行林地使用现状、林权权属勘查登记结果公示,做到改革的内容、程序、结果“三公开”,保障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四是规范林权档案管理工作,留下珍贵改革资料。按照国家、省、市有关部门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了《施甸县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管理内容》,对林改档案管理工作进一步进行规范,确保各级林改档案完整、规范。五是抓好宗地图层拼接和界线核对。为避免“一山多证”现象发生,县林改办要求各乡镇在完成林改成果图后,及时与周边乡镇或县区核对图层,发现界线重漏,及时复核修正。在做到各级界线不重不漏后,方能进行申请表的填写和林权信息的录入。六是认真抓好督促检查,及时查缺补漏。县林改办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巡回进行督促指导,与县档案局联合两次对全县林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系统检查,配合省、市督查组多次进行抽查,并针对存在问题及时反馈整改意见,限期进行整改。七是严格进行林权申请表册审核,把住最后一道关。对小组上报的林权申请表册,由村组进行自查,乡镇林改办复查,最后送县林业主管部门进行审核。为确保审核质量,县林业局对12名审核人员进行了现场培训,统一思想认识、统一审核程序、统一标准尺度。在审核中,对图、表、册、人、地、证不符的,返还乡镇进行复核整改,严格把住发证前的最后一道关口。(杨天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