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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彝良县林业局四举措加强森林资源林政管理
发布来源:四川仲达园林绿化工程   发布时间:2014-12-25
为促进森林资源经济、社会、生态三大效益协调发展,彝良县林业局始终坚持建设与管理并举的方针,依法加强森林资源管理。 一是加强教育,规范执法。在工作中切实加强对林政执法人员的思想、政治、廉洁和警示教育,提高廉洁自律和法律意识,严格界定行政执法的方法、步骤、形式等切实规范执法行为。 二是加强林地管理,严格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手续。严格对各种工程的监督,杜绝乱占林地、少批多占、不批就占等现象的发生,按照一占一补原则,做好植被恢复工作。 三是加大力度,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确保林区社会和谐稳定。在森林资源保护工作中,林业执法局始终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针对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认真开展了各专项整治工作。截止12月10日,全县林业执法部门共出动警力489人次,出动警车118台次,共办理森林案件203件。其中刑事案件14件,逮捕犯罪嫌疑人9人,取保候审1人,直接起诉2人;办理行政案件177起,处理违法人员177人,收缴罚没款30.2万余元,收缴木材155.112立方米;森林火灾案件6起,逮捕犯罪嫌疑人3人,取保候审1人,直接起诉2人。 四是加强对木材加工企业的管理。严格按照《森林法》、《云南省森林条例》的规定进行管理,对收购、加工的木材进行全程监督和管理,并签订责任书。督促木材加工企业建立和完善好原料来源、购销、加工登记台帐;凡违反林业政策、法规经营加工木材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处罚,并限期整改。对大肆收购非法木材,导致森林资源遭受破坏的,依法追究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把清理整顿工作与宣传《森林法》及有关各项政策、法规结合起来,在全县营造良好工作氛围。(昭通市林业局办公室李文静徐方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