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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林业厅迅速传达贯彻中纪委若干规定
发布来源:四川仲达园林绿化工程   发布时间:2014-12-25
6月14日上午,云南省林业厅在家的厅领导组织召开了有厅机关全体党员、厅属事业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厅机关老干四个支部书记参加的党员大会,专题传达贯彻《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会议由省林业厅副巡视员习建国同志主持,厅党组成员、省纪委派驻林业厅纪检组长潘忠云同志传达了省纪委内部明电《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等文件的通知》、中纪委7号文件《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由省林业厅副巡视员刘全英同志传达了省纪委常务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杨建甲6月12日在全省贯彻实施《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文件传达后潘组长指出,这次传达的文件非常重要,是请示在基层调研工作的厅党组书记、厅长白成亮同志同意后召开的。云南省林业厅的贯彻中纪委7号文件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6月15日前组织本单位(部门)认真学习中纪委7号文件,主要是学习、宣传和部署;第二阶段,6月15—30日开展自查自纠活动,认真查找与《规定》不相符的违法违纪问题,争取宽大处理;第三阶段,6月30日后抓监督检查工作,核实各单位(部门)自查自纠情况,对党员违纪行为视情节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