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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多措并举推进低效林改造显成效
发布来源:四川仲达园林绿化工程   发布时间:2014-12-25

红河州林地资源丰富,现有林地面积2891万亩,占全州国土面积的60%以上;农村居民人均集体林地达6.67亩,相当于人均常用耕地的5倍。长期以来,受人为和自然等因素的影响,全州树种结构不合理、林分质量差、效益低的低效林地面积达600余万亩,亟需改造面积达500余万亩,极大地制约了林地产出、林业发展和林农增收。2009年以来,全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低效林改造的决策部署,坚持“高位推动、规划先行、严格标准、适度超前、试点引导、拓宽渠道、严格管理、加快发展”的原则,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采取措施,稳步推进低效林改造工作,全州低效林改造呈现出规模加速发展、效益日益显现、群众参与积极性高涨的良好局面。 2010年至2011年,省级共下达红河州低效林改造任务62万亩。截止目前,全州实际完成改造76.93万亩,为省下达计划任务的124%,其中采伐更新和树种更替改造49.93万亩、中幼林抚育27万亩,超额完成了省级下达任务,有效促进林业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盘活了林业资源,初步实现了林业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主要表现在:一是生态保护得到加强,生态环境极大改善。通过合理安排采伐更新、采伐迹地更新、中幼林抚育等方式,在弥勒东山、金平大寨、建水利民、元阳上新城、红河羊街、屏边白云、朋普河林场等地集中实施万亩连片低效林改造,实施区域林种结构更加合理,林木生长质量显著提高,森林资源永续利用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得到全面落实,全州林业生态建设步伐加快,生态环境极大改善。据测算,2010年以来,实施低效林改造促进全州森林覆盖率提高了1个百分点以上。二是基地建设得到加强,林业产业加快发展。把低效林改造与加快林业产业发展相结合,改造经营树种达17个,先后在石屏王家山、异龙湖环湖区和屏边大深沟、金平金水河、龙朋林场、建水里伍山、河口河谷区等区域建成了30余个成规模、上档次的更新改造速生丰产林基地、更新种植石榴基地、杨梅等特色林果经济带、橡胶更新改造区、咖啡更替种植基地,有效促进了林果、橡胶、木材加工等林业产业的发展。2011年,全州实现林业产值60.8亿元,比2009年增长79%。三是林农得到实惠,社会效益极大显现。坚持“林农主体、让利于民”,形成了以公司为主和以林农为主两种类型的改造方式,有效调动了社会各界和群众营林、护林、爱林的热情,广大林农把山当田耕、把树当菜种,取得了良好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如石屏县通过在王家山林区成功改造种植速生桉树近8万亩,在龙朋镇更新改造用材林2.8万亩,改造发展核桃、蓝莓、樱桃等经济林果1000余亩,在坝心镇更新改造发展枇杷、杨梅基地2万余亩,有效带动了全县1500户林农参与低效林改造,新增造林面积突破10万亩;建水县里伍山在改造前为云南松、车桑子劣质林和残次林,林地质量低,林农营林护林积极性差,通过实施低效林改造,大力发展石榴经济林,生态保护得到加强,生态环境得到改善,林农每年每亩获利5000元以上。 ——坚持高位推动,加强组织领导。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低效林改造工作,把低效林改造放在重要位置来抓,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听取工作汇报,多次深入基层调研、检查、指导低效林改造工作,及时帮助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州委、州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副组长的领导机构,下设办公室在州林业局。每年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并与县市政府签订目标责任状,明确各级政府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和林业部门主要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确保工作顺利推进。及时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低效林改造的意见》、《红河州低效林改造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低效林改造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明确全州低效林改造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评判标准、改造范围、改造方式及工作职责,为全州低效林改造工作指明方向。各县市也及时成立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为组长的领导机构及工作机构,制定出台相应方案,落实责任到单位、到个人,在全州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有关部门配合抓、社会各界共同推进的格局,为稳步推进低效林改造奠定了强有力的组织基础。 ——坚持强化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全州各级政府和林业部门把宣传动员放在重要位置来抓,及时以干部会、职工会、群众会、培训会等方式,认真组织学习传达省州低效林改造一系列文件、会议精神,加大对各级干部职工政策、业务培训;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板报等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低效林改造的重大意义及内容、程序、方法、步骤,确保全州上下思想统一、行动一致,充分调动群众和社会各界参与积极性,为低效林改造的有效实施营造了良好氛围。 ——坚持生态优先,严格制定规划。以生态保护为前提,严格按照国家林业局《低效林改造技术标准》,迅速组织开展调查摸底,进一步掌握了全州林业现状,研究、确定了全州改造的总体标准、生态标准、经济标准以及实施范围、改造方式。在此基础上,按照“规划先行、生态优先、适度超前、有序开发”的原则,结合州情、县情和林情,于2010年全面完成州级及13个县市、2个州属林场低效林改造总体规划。规划严格执行“两个坚决不纳入”(即不属于低产林范畴的坚决不纳入,对条件不好、生态脆弱、难以恢复的坚决不纳入),区分适宜改造、暂缓改造、禁止改造等不同区域,明确主要采取树种更替、中幼林抚育、复壮改造、综合改造、补植补造、封山育林、调整七种改造方式,到2020年全州改造低效林523万亩,其中:2010年实施20万亩、“十二五”期间实施230万亩、“十三五”期间实施273万亩,切实发挥规划引领作用,确保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坚持分类经营,保障改造效益。认真组织县市制定年度实施方案,根据公益林、商品林经营的特点和要求,对不同区域的低效林采用不同管理与经营方法,严格项目实施,努力确保实现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一是在产业发展上,紧紧围绕特色经济林、木本油料林、速生丰产林和林下资源、工业原料林、竹林、珍贵用材林等基地建设,注重提高商品林的综合产值;二是在树种选择上,重点选择核桃、油茶、桉树、桤木、杉木、竹子、橡胶等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兼优的树种,提高改造比较效益;三是在改造方式上,合理安排树种更替、改善林分结构,注重改造方式多样化;四是在改造模式上,不倡导搞大开大挖式的全垦造林,选择带状整地、塘穴等整地模式造林,在合理保证改造新植树种生长的前提下,尽量保留原生植被。 ——坚持规范运作,强化管理服务。把规范项目管理、完善审批服务放在重要位置来抓,有效确保低效林改造质量和效果。一是建立项目管理责任制,明确州县乡林业部门和改造主体的责任、义务和改造的目标、时限、效果,确保项目顺利推进。二是严把“资格审查关、作业设计关、检查验收关”。按照“三先三后”原则(先规划、后改造,先设计、后施工,先审批、后实施),严格项目申报、审批管理,做到“不符合总体规划的不立项、改造主体不明确的不立项、作业设计不审批的不改造、资金不落实的不改造、采伐指标不落实的不改造、管理措施不到位的不改造、科技支撑和服务体系不建立的不改造”;凡500亩以上的改造地块,须专业技术人员现地指导,作业设计经专家评审,林业主管部门按程序审批后方可开展施工作业。三是完善服务。结合推进森林采伐管理制度改革试点,进一步精简程序、优化服务,将木材采伐审批权下放至乡镇林业站,大力推行采伐管理公开、公示制,方便了基层,调动了群众积极性。 ——坚持加大投入,强化资金保障。全州上下按照“政府引导、农民主体、金融支持、社会参与”的原则,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探索建立群众投入为主、政府投入为辅,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有效确保了低效林地改造的顺利推进。截止目前,全州低效林改造资金投入已达7.6亿元,其中各级财政投入0.8亿元、社会投入1.9亿元,金融信贷支持4.9亿元。一是加大财政投入。州政府每年安排147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低效林改造及林业产业发展,其中50万元专项用于考核奖励;各县市也根据各自实际,积极筹措资金,加大财政投入,如:石屏县每年安排工作经费160万元。二是强化资金整合。打破部门限制,对林业基础设施建设、林业科技推广、木本油料等目标相同、用途相近的林业专项资金进行有效整合,提升了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参与。全州508家涉林企业中,已有石屏采伐林场、龙朋林场、建水和源公司、阳光科技公司、上海和丰中林公司等14个国有林场、127家企业、14家省级龙头企业及130余户造林大户参与低效林改造。四是加强金融支持。协调、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创新信贷模式,通过小额信贷、联保贷款、林权抵押、信用贷款等支持低效林改造。 ——坚持试点先行,推进工作创新。采取“先行先试”的办法,以典型示范为突破口,积极探索、建立切实有效的改造、管理模式,示范带动全州低效林改造全面展开。一是突出以点带面。把石屏、建水、金平3县作为州级低效林改造试点县、其余县市选择1个林权清楚、群众积极性高、自然条件好的乡镇作为县级试点先行改造,并在每个县市选择2个以上林权清楚、自然条件好的地块,因地制宜着力打造县级示范林建设,在全州建成了30余个示范基地,为全州低效林改造探索和积累经验,有效示范带动了面上开展。二是突出模式创新。通过积极探索,在全州形成了以公司为主和以林农为主两种类型、五种形式的改造模式(以公司为主的类型主要分为公司与林农合作,公司负责出资金,林农负责出林地,按照股份确定收益;林农将一定年限的林权流转给公司,林农参与改造并获取一定的报酬;公司向林农租赁林地,林农参与收益分配等三种形式。以林农为主的类型主要分为政府统一规划,林农自行进行改造;农户之间互相租赁,形成大户改造、大户经营等两种形式),有效激发了群众参与低效林改造的热情,出现了州级下达的改造指标远远不能满足各县市改造需求的现象。三是突出监管效果。积极探索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采取由改造主体预交造林保证金、造林承诺金等方式,有效避免了只砍不种、滥砍乱种等违背低效林改造初衷的情况发生,维护林业发展和林农的合法利益。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红河州将按照省政府和本次会议的安排部署,进一步理清发展思路,突出改造重点,狠抓树种选择,确保改造成效;狠抓种苗管理,夯实改造基础;狠抓科技支撑,提升改造水平;狠抓项目管理,保证改造质量;狠抓政策配套,强化改造保障;狠抓龙头带动,增强改造活力;狠抓责任落实,掀起改造高潮,确保通过10年左右的时间,全面完成523万亩的低效林改造任务,努力建设“森林红河”,打造滇南绿色生态屏障,为推动红河新发展,建设更具活力、更加宜居自治州提供有力支撑。

(红河州林业局张安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