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林改办督导迪庆州藏区林改工作
发布来源:四川仲达园林绿化工程 发布时间:2014-12-25
1月16日至18日,省林改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省林业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王德祥同志率省林业厅政策法规处、资源林政处、防火处和林改产业处相关同志组成藏区林改督导组到迪庆州督促指导林改工作。 迪庆藏族自治州是我国10个藏族自治州之一,也是云南省唯一的一个藏族自治州。少数民族占总人口的84%,藏族占总人口的33%。全州林业用地面积2820万亩,占国土面积的76.7%,公益林2522万亩,占林地面积的88%,商品林352万亩,占林地面积的12%。迪庆是滇西北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核心区,全境地貌复杂,海拔高差悬殊,众多河流切割冲刷作用强烈,生态环境极为脆弱。 迪庆州是全国最先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藏区之一,但受特殊的地理、政治、民族和生态等特殊原因,迪庆州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倍受省委、省政府重视,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要求迪庆州的集体林改“稳步推进、分区施策”。迪庆州集体林改在成功试点的基础上,2009年7月正式启动,目前14个乡镇外业勘查工作已基本结束。 督导组首先听取州林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州林改工作的汇报,其后深入香格里拉县虎跳峡镇、尼西乡和上江乡;德钦县霞若乡和维西县塔城镇,督导组先后查阅县、乡的集体林改档案,听取各级的工作汇报,认真分析了相关问题。结合督导情况,省林业厅副厅长、省林改办主任王德祥同志要求迪庆州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做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一是要把保稳定、保民生放在首位。确保藏区社会稳定为前提,加大宣传力度,分类指导,分区施策,积极稳步推进藏区集体林改工作。二是保证质量,坚持时间进度服从质量。要总结好第一批开展林改工作乡镇的经验,将基础工作做扎实,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2010年春节后开始第二批乡镇的林改工作,力争9月底前完成全州主体改革工作。三是加大纠纷调处力度。纠纷要尽力解决在基层,以友好协商、互谅互让、共同发展为原则。四是集体林改与林产业发展结合起来。农民满意,群众支持,产业发展是集体林改的重要评判标准,严格按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重大问题由村民自主协商。五是结合林改,认真抓好迪庆州公益林分级区划工作。要保持公益林的稳定,林权证可以发到村工民小组,但管护责任一定要落实到户。 督导组在督导的同时,对迪庆州的森林防火、林业产业、中低产林改造等工作提出了要求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