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会泽县针对当前持续干旱晴热,风高物燥,林区森林火险等级持续偏高,防火形势十分严峻的实际,县委、县人民政府于2月16日下午紧急召开由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和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分管领导、林业站长、林场场长、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领导参加的全县森林防火暨抗旱工作会议,对全县高森林火险期的防火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安排。会议要求各乡(镇)、县森林防火各指挥部成员单位要进一步认清形势,统一思想,下定决心把森林防火工作当作硬战、恶战来打,确保我县今年少发生森林火灾,不发生重大森林火灾,不出现人员伤亡事故。会泽县委常委、副县长朱廷发同志从六方面紧急部署当前的森林防火工作: 一是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全县从2月17日至5月31日,为高森林火险期。各乡(镇)和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森林防火的组织领导,落实责任。防火责任要落实到村、到组、到人,严格火源管理,全力落实入山火源查堵,密切监控火情,野外火源管理全面到点、巡山护林执勤全面到岗、防扑保障措施全面到位,对重点时段加强管制,对重点火险区、重点林区、火灾高发区进行专项反复检查、排查,对农事用火、生活用火及祭祀用火实行分类管理控制,确保不发生重大森林火灾。 二是要严格值班和火情报告制度,保持信息畅通。要严格值班和信息报送制度,各森林防火指挥所、了望台要坚守岗位,严密监视火情动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各乡(镇)、林场的值班对讲机、电台要保证24小时开机守侯,防火办和了望台全体人员要保证24小时信息畅通,一旦发生火情,要及时上报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和县委、县政府两办,确保火情及时上传下达。发生森林火灾后不按规定时间上报的,一律视为故意隐瞒不报,一经查实,对有关领导和当事人严肃处理。 三是要严肃工作纪律,遵守相关规定。在森林高火险期间和旱情未解除前,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和分管领导一律不准外出学习考察,不准离开本乡(镇),若有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的,必须按照领导干部请销假制度的有关规定,党委书记必须向县委书记请假、乡(镇)长必须向县长请假,分管领导必须向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请假,并告知县委办、政府办。县直涉农部门主要领导确需外出的,必须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请假。同时,全县的森林防火指挥车辆必须实行专用,防火期间严禁防火车辆做与防火无关的工作,不得驶出本辖区,否则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关责任人处理。 四是要加强防火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全民防火意识和法制意识。各乡(镇)、国营林场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再次掀起森林防火宣传高潮。继续抓好以中小学生为主要对象的森林防火“五个一”宣传教育,要求全县各中小学校,在开学后的第一天,第一件事就是进行森林防火宣传教育,要进一步通过中小学生把森林防火宣传给家长,辐射社会,使“森林防火,人人有责”成为每个公民的自觉行动。 五是要精心组织,确保安全扑火。要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把扑火安全放在首位,要在确保人身安全的前提下,精心组织,严明纪律,科学、有效地开展火灾扑救工作。同时,县武装部专业扑火队和各乡(镇)、国营林场的应急扑火队,要保持高度戒备,时刻处于待命状态,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一旦发生火情,能够迅速集结,全力以赴,速战速决,坚决“打早、打小、打了”,力争当日将森林火灾消灭在初发阶段,并全面推行火场清守责任制,做到余火有人清、火区有人守,坚决避免复燃火发生,保证首次扑救成功。 六是要加大依法治火力度,严惩森林火灾肇事者。森林公安要主动与地方司法机关配合协调,要切实加大依法治火力度,在广泛开展宣传教育的基础上,坚持“严管、严防、严打”的要求,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及时查处火灾肇事者和故意纵火的犯罪分子,为全县林业发展和生态建设起好保驾护航的作用。 会议指出: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全面落实森林防火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切实加强领导和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切实做好各项工作。指挥部成员单位要及时下到挂钩乡(镇)督查森林防火工作,林业部门要组成工作组到各个林区特别是火险等级高的林区,督促指导做好森林防火工作,要想尽一切办法、千方百计抓好森林防火工作。(厅防火处 李靓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