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县林业和草原局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通过“三举措”持续加大野生动植物保护力度,不断强化栖息地(生境)保护与修复,全力筑牢石林生态安全屏障。
一是坚持科学施策,全面加强保护。加大对珍稀植物弥勒苣苔的保护。建设弥勒苣苔保护小区管理办公室、永久性标牌、宣传牌、防护栏、巡护路、管护房等基础设施,购置相关保护设备,聘用专职管护人员进行管护,编制石林县弥勒苣苔保护小区建设方案,确定了弥勒苣苔保护小区范围及四至界线。并开展了石林圭山极小种群保护小区弥勒苣苔野外生境调查和育苗实验。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安排各乡镇(街道)300余名管护人员每月在各自范围巡山护林不低于22天。林草局每年定期组织人员到圭山国家森林公园、杨梅山、文笔山等重点林区的野生动植物栖息地进行巡护巡查。重点对全县龙晖野生动物科研中心、天生桥孔雀养殖基地等4个人工繁育场所的安全生产问题进行经常性督查。保护生态系统多样性。石林县在示范区推广生物控技术,在苹果、血桃、蓝莓等特色经作果园安装太阳能紫光杀虫灯183台,建立迁飞性害虫阻截带;释放赤眼蜂1万亩次,以虫治虫,防治玉米害虫。使用生物农药苏云菌防治玉米害虫1.3万亩次,安装性诱剂1500套,防治重大害虫草地贪夜蛾,减少虫源基数,保护天敌,保护生态系统多样性;积极开展示范,力争由点带面,辐射带动周边农户实现生物防控技术,减少农药使用量,保护天敌昆虫,给野生植物生存提供良好环境。完成野生动物肇事(野猪啃食庄稼)保险赔付的前期工作。2022年全县上报野猪肇事212起,涉及板桥街道、石林街道、长湖镇、圭山镇4个乡镇8个村委会14个村小组203户农户,种植上报面积为861.11亩,受损上报面积为277.72亩。9月20—22日市、县诚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在县、乡林草人员的陪同下逐块完成了现场勘察核实工作。目前正按市保险公司的要求,由各乡镇林业部门收集受灾农户信息。预计11月底收集完成后上报保险公司进行赔付。
二是强化监督执法,明确责任落实。严厉打击乱采滥挖野生植物和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的行为,2022年度,石林县共立破野生动植物案件7件,其中:刑事案件4起、行政案件3起。野生动物案件中: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2件;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2件;非法猎捕野生动物1件;非法运输、饲养野生动物1件;抓获犯罪嫌疑人6人,刑事拘留4人,行政处罚2人;查处野生动物行政案件2起,收缴野生鸟类17只,罚款1960元。野生植物案件为一村民在集体林地中盗伐2株麻栎,罚款1050元。开展林业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县林业综合执法大队80余名队员除正常巡护外,常态化在县城巴江河沿岸等鸟类栖息地进行巡查,杜绝弹弓打鸟等违法行为。
三是强化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利用辖区范围内各村委会、村小组会议,通过广播,手机微信等方式,积极宣传护林防火、乱采滥挖野生植物和乱捕滥猎野生动物危害及后果。在石林电视台、石林融媒、石林在线、石林政务信息网、石林林业微博、石林林业微信公众号等新闻媒介进行广泛宣传,同时结合昆明市“湿地宣传月”“鸟类保护宣传年”“COP15”等节点和赶集日加大野生动植物宣传、普法力度,逐步提升群众保护野生动植物意识,增强保护野生动植物的自觉性和积极性,营造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野生动植物保护新格局。发放《昆明市湿地公园管理办法》《昆明湿地与鸟类》等800余份,《保护野生动植物倡议书》300余份。主城区重点部位电子显示屏上滚动播放宣传标语1万余条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