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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林县林草局:竞聘上岗打破岗位聘用“论资排辈”
发布来源:四川仲达园林绿化工程   发布时间:2014-12-25

近日,石林县林草局制定出台了《石林彝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聘用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按照此《实施办法》,符合条件的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聘用,采取考核竞聘上岗的方式聘用在相应岗位,打破了以往岗位聘用“唯年龄”“唯证书”“唯资历”等论资排辈的做法。

亮点一:善于作为、工作实绩突出者优先聘用。坚持事业为上,激励担当作为,优先聘用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事业人员。新《实施办法》规定,竞聘人员除了满足政治素质、思想品行、专业素养、身体素质、岗位任职条件、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等基本条件外,工作实绩突出者将优先聘用,在对竞聘者德、能、勤、绩、廉考核测评中,工作实绩分值为60分,其余四项测评内容分值分别为10分。

亮点二:强化党的领导,坚持党管人才。成立石林彝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姬卫国同志担任组长,在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岗位聘用工作。坚持精准科学选人用人,将从严要求贯穿始终,最终通过召开局党组会议讨论研究,确定聘用人员。

亮点三:聘用程序规范,组织实施高效。按照《实施办法》,聘用程序分为6个步骤,分别为:申请考察,提出拟聘人员、领导小组测评考核、局长办公会测评、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公示、上报审批,确保了岗位聘用工作公正、公开。为客观公正考察竞聘人员履职情况,在领导小组考核测评会会上,符合条件的拟聘用人选要进行现场述职,对近年来的工作实绩、现实表现、综合履职等情况进行客观述职,充分体现了尊重知识、重视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