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地 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大龙乡光华村12组
联系人:杨林(先生)
手 机:15228168868
Q  Q:1789408009
邮 箱:1789408009@qq.com
邮 编:638500

官 网:www.huineicun.com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园艺知识 > 公司新闻
普洱市林业局积极贯彻落实全省保护坝区农田建设山地城镇工作会议精神
发布来源:四川仲达园林绿化工程   发布时间:2014-12-25
普洱市林业局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组织学习全省保护坝区农田建设山地城镇工作会议和期间省林业厅召开的林业局长会议精神,近日召开有各县(区)林业局分管领导和资源林政股负责人参加的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了全省保护坝区农田建设山地城镇工作会议精神,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 一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土地资源是我们赖以生存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城镇作为人口和社会财富的聚集中心,其发展的过程离不开土地资源的支撑。转变城乡建设用地方式,形成“城在山中、房在林中、水在城中、人在绿中”的独特城镇风貌,是破解耕地保护与建设用地需求矛盾的有效途径,是保障该市粮食等农产品有效供给的重要手段,是创新普洱城镇化发展思路的客观要求,是加快新农村建设的必然选择,事关普洱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全市林业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一定要把思想迅速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上来,把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作为林业系统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始终坚持生态立市、绿色发展,支持好、服务好山地城镇化建设战略的实施,扎实做好林业各项工作,为推动普洱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和谐发展贡献力量。 二要明确任务,狠抓落实。一是坚持特事特办,切实解决城镇化建设征占用林地问题。省下达普洱市的占用、征收、征用林地定额指标,优先安排城镇化建设项目;城镇化建设使用宜林荒山的,优先办理使用手续;“十二五”期间分解采伐限额时,各县(区)预留一定数量的限额,优先用于城镇化建设相关项目采伐林木需要;因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民生项目需占用国家级、省级、市级公益林的,按原审批权限上报调整;对城镇化建设使用林地可行性调查提前介入,主动服务,高效优质办理行政许可事项。二是编制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为城镇化建设预留空间。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在编制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时,要进一步加强与土地利用规划、城乡建设规划的衔接,优化林地空间布局,为城镇发展用地尽可能地预留空间,积极支持城镇化建设。要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须在年底前完成。三是实行林地分级管理,统筹安排城镇化所需林地定额。科学合理地对林地进行分级区划界定,统筹安排林地征占用定额,积极引导城镇建设使用III级、IV级林地。四是坚持占补平衡,确保实现林地保有量目标。依法办理林地占用、征收、征用审批手续时,加大力度恢复森林植被,努力改善林分结构,优化林木生产条件,提高林分质量,提高林地生产力,切实采取可行措施确保普洱市的森林保有量、林地保有量、森林覆盖率在省级下达指标范围。五是强化管理保护,确保森林资源安全。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支持,继续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生物多样性保护、防护林体系建设、农村能源建设等重点工程建设,切实加强森林资源管护,促进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健全完善地方林业规章体系,强化林业执法工作,规范森林经营管理活动,切实加大林业行政执法力度,强化林业行政执法监督,防止未批就占、少批多占、异位乱占林地和乱砍滥伐林木等违法行为发生;完善林业“三防体系”,强化林业应急管理,建立林业综合保险制度,切实提升林业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六是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职责。高度重视对林业支持城镇化科学发展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认真研究解决林业支持城镇化建设面临的具体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充分发挥林业部门的职能优势,在服务城镇化科学发展中推进“森林普洱”建设,提高生态文明水平,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