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林业局结合工作职能,在兑付2013年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前期,认真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经前期风险评估论证,为后期的资金兑付工作全面展开奠定了维护社会稳定基础。
依据《森林法》规定,国家实行公益林基金补偿制度。此项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全县2013年国家、省、市公益林补偿资金兑付涉及林农5860户,集体378宗。需兑付公益林补偿资金639.21万元。目前,随着国家对生态建设的重视、国家经济社会的发展,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标准是动态性逐渐递增的。
为认真落实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这一惠农资金兑现工作,预防因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问题引起社会不稳定因素。富民县林业局于2014年初拟定了《富民县林业局关于公益林基金补偿兑付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案》。方案确定后,采取问卷调查、走访、召开座谈会相结合的形式,以公益林面积较大的地区为重点,充分听取村民、村民小组长、村民委员会,不同利益群体受益者的意见和建议。历时一个半月的时间,共开展走访、座谈、问卷,听取不同意见建议73人次。其中村民个人意见建议38人次、村民小组长集体意见建议21人次、村民委员会意见建议14人次。涉及26个自然村,6个村民委员会。在广泛听取意见建议的基础上,评估严格执行省、市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办法,在兑付2013年公益林基金补偿时,完善措施,由县林业局将补偿资金拨付到镇(街道)林业工作站,应补偿个人的部分,由林业工作站以“存折户头”开设的账户兑付到应该享受公益林补偿的受益人户头上。应补偿集体的,由林业工作站将补偿资金兑付到集体账户。
评估结论报告提交局领导班子会议讨论认定后,下半年已全面进行了2013年的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的兑付,年内可全面完成此项工作。(富民县林业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