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人大常委会专题审议全州森林公安工作情况
发布来源:四川仲达园林绿化工程 发布时间:2014-12-25
2012年4月26日,德宏州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常务委员会议,专题听取州人民政府森林公安工作情况,对全州森林公安2008年以来队伍建设、履职效能、经费保障、警务装备、基础设施建设情况进行专项审议。州人大第十三届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州政府分管领导、州人大专门委员会负责人及州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发改、财政、林业、公安、水利、环保等部门领导列席会议。 会上,高铁英副州长代表州人民政府向常委会报告了全州森林公安工作情况,并结合工作实际、林区治安形势、管控需求,就全州森林公安机关资源管护情况、队伍建设现状、经费装备保障进行了深入剖析、客观评价,并对如何加强和改进森林公安工作进行了科学谋划、报告阐述。州人大常委会毛勒端副主任针对全州森林公安调查情况,向常委会汇报了调查结果,并结合工作中的“所看、所闻、所思、所想”,就如何提升森林公安机关服务和保障能力、健全和完善森林公安机关林区治安打防体系建设,提出了意见、建议。听取工作报告、调查情况后,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充分肯定森林公安工作成效的基础上,结合各自工作实际、理解认识,从确保队伍效能发挥、确保生态资源安全、确保林产业建设成果、确保林区治安大局和谐稳定的高度出发,就如何加强和改进森林公安工作进行了热烈讨论、广泛评议。 会议认为:2008年以来,州及县市人民政府主动顺应林区治安管控需求和林产业发展形势要求,在警力配置、扶持政策、经费保障上给予了必要的关心和帮助,着力发挥森林公安在森林资源保护中的主体作用。全州森林公安机关立足林区治安管护实际和行业特点,不断开拓创新、进取拼搏,扎实推进各项基础管理工作,努力改善机关基础设施建设,从严、从重、从快查处涉林违法犯罪行为,用务实的作风和辛勤的付出,有效保障了林区生态资源安全,维护了林区社会治安和谐稳定。 会议要求:州人民政府要把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作为生存之本和发展之基,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生态文明和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定期听取和研究森林公安工作,帮助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和突出问题,通过加大经费投入、严格队伍管理、规范执法实践、完善保障体系建设,真正管理好、使用好、建设好森林公安,不断提高森林公安服务改革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全力打造一支能担负起桥头堡“黄金口岸”、“森林德宏”建设保驾护航任务的效能警队。最后,围绕审议情况及队伍发展需求、林区管护形势,人大常委会对全州森林公安工作形成了审议意见,对今后一段时期抓好、抓实森林公安工作提出了要求,为森林公安机关顺利实现“执法能力规范提升、基础建设夯实加强、科技信息提质增效、林区禁毒稳步推进、警民关系明显改善、林区治安和谐稳定”的建设目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人大常委会专题审议森林公安工作,在德宏森林公安发展史上是第一次,对全州森林公安“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会议的顺利召开,不仅说明了人大常委会对森林公安工作的关心和重视,还为加强和改进森林公安队伍建设、执法实践、社会管理营造强大的外部合力,必将对破解森林公安发展瓶颈、解决队伍建设进程中遇到的困难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和深远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