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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切实加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组织领导工作
发布来源:四川仲达园林绿化工程   发布时间:2014-12-25
近日,为确保云南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顺利推进,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就加强组织领导工作作出了3点要求。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求全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真正形成州市、县区、乡镇、村四级党政主要领导抓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局面和县直接领导、乡组织实施、村具体操作,部门搞好服务的机制,保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各地在组建林改工作机构时,要由州市、县区、乡镇、村四级书记任各级林改领导小组的组长,确保林改工作的高位推动。二是加强宣传培训工作。各地要以“兴林富民”为目标,坚持“农民得实惠”和“生态受保护”两条基本准则,加强宣传动员,让山区群众家喻户晓,确保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各项政策深入人心。要紧紧把握“林权界定”和“农民决策”两个环节,认真组织好培训,精心组织,规范操作,精心设计,分阶段、按步骤抓好主体改革和配套改革。三是明确任务,扎实推进。2007年是省委、省政府确定的3年基本完成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任务的关键一年,各地要按照进度服从质量的要求,明确任务,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保证必要的进度。云南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议要求,各地要统筹安排,积极筹措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经费,将林改工作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确保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