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服务好禄劝县新能源项目,督促企业依法用地,避免违法用地行为发生。近日,禄劝县林业和草原局根据禄劝华电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提出的《关于禄劝县撒永山250MW光伏电站项目使用林草地植被保护完工验收申请》,及时抽调由高级工程师梅徐海、柴启洪、喻仙萍、李绍银组成的检查验收组,分别到撒营盘镇升发、尚德、康荣村委会;则黑乡荨麻箐村委会境内,对撒永山250MW光伏电站项目临时用地和租用林地共1500亩到期植被恢复情况开展检查验收,抽检面积1334.4亩,抽查比例80%。
检查现场
经实地检查,禄劝华电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未严格按《禄劝县撒永山250MW光伏电站项目使用林草地植被保护方案》实施,灌木种植、管理不到位,且成活率低,植被恢复达不到合格标准。
检查现场
针对存在问题,检查组要求禄劝华电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要依法对已租用的光伏板和临时用地范围按《恢复方案》设计要求进行补植,补植完成后开展自检自查,具备验收时向县林草局提出检查验收书面申请。
下一步,县林草局将根据国家林草局关于加强临时占用林地监督管理的通知(林资发〔2015〕121号)要求,对禄劝华电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恢复情况每年组织开展专项检查,若期满未恢复将依照《森林法实施条例》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