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天保工程农村能源喜结硕果
发布来源:四川仲达园林绿化工程 发布时间:2014-12-25
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是党中央、国务院审时度势,依据生态环境发展的客观规律,在我国经济还不很富余的前提下,站在全国大局的高度和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德政工程。 云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天保地区农村能源建设,为了切实解决好天保工程地区农户生产生活用能和替代燃料问题,确保天保工程的稳步推进,巩固天保工程成果,省政府决定从2001年起,每年从省级财政配套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的专项资金中拿出1500万元在天保区发展农村能源。 省林业厅按照省政府的要求,不断加大对天保地区农村能源建设的投入和建设力度,取得了显著的成果。据统计,从1998至2008年的十年间,云南省天保地区共完成农村沼气876390户,农村改灶883177户。用于发展农村能源建设的天保资金投入累计达到12000万元。 农村能源建设在云南天保工程地区取得了显著的生态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深受天保地区广大农民群众的欢迎,为巩固天保工程成果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是保护了森林资源,巩固了天保成果,显示出良好的生态效益。农村能源建设解决了农户生产生活用能替代燃料问题,缓解了农村能源紧缺的状况,有效地减少了农户烧柴对森林资源的破坏,乱砍滥伐现象基本杜绝,森林覆盖率逐年提高。一户沼气池,每年可替代薪柴2.5吨,相当于3.5亩薪炭林的生物蓄积量,减少温室气体二氧化碳2.5吨,对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推进节能减排,发挥了重要作用。十年来的农村沼气建设成果,相当于保护了30万亩林地,减少温室气体20万吨。 二是实现了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显示出良好的经济效益。沼气建设上联养殖业,下联种植业,辐射农产品加工业,沼渣、沼液的综合利用,延长了农业产业链,在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民增收致富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一户8立方米的沼气池,可年产沼气500立方米,既可用作生活燃料,又可用来日常照明,每年减少燃料和电费支出300-400元左右,利用沼渣对农作物进行浇灌、施底肥、追肥,可减少化肥的支出200元左右;利用沼液浸种,可以增加出芽率,提高幼苗抗病、抗虫、抗逆能力,增加粮食产量8%-10%;沼液用于叶面施肥,可有效杀灭虫害,减少农药使用量;开展沼气综合利用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可增收300-400元左右,折算起来,建有沼气池的农户一年可增收800至1000元。 三是改善了农村的公共卫生状况,提高了农民的文明素质,促进了新农村建设,显示出良好的社会效益。以农村沼气建设为载体,带动改厨、改厕、改水、改路,实现了农村庭院美化,厨房亮化,圈厕净化,道路硬化,改善了农村环境卫生状况,为农民群众提供了良好的生产和生活环境。有力地推动了新农村建设。 (省能源站曾国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