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四个注重”全力构建和谐警民关系
发布来源:四川仲达园林绿化工程 发布时间:2014-12-25
近期以来,德宏州森林公安机关以广大群众对林区治安最迫切的生产、生活需求和对基层森林公安的工作诉求为出发点,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和手段,积极回应广大群众对林区社会治安的新要求和新期盼,扎实推进和谐警民关系建设。 一是注重涉林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切实消除不稳定因素。工作中,德宏森林公安机关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主动地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及时发现和掌握因林权改革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提高发现和预警能力,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隐患压制在萌芽状态。6月份以来,全州森林公安机关共调处涉林矛盾纠纷5起,及时妥善处置、平息化解因林地权属争议有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隐患2起。 二是注重重点区域整治工作,切实维护林区社会稳定,增强广大群众安全感。按照2010严打整治行动部署要求,全州森林公安机关积极深入重点区域开展严打整治治安巡查工作,期间共排查整治林区治安复杂重点区域3处,清查木材经营加工场所17处、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所6处,检查野生动物活动区域3处,收缴猎枪一支。通过努力,一批林区治安混乱重点区域得到有效整治。 三是注重济贫帮扶,切实做好亲民爱民工作。在全党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期间,德宏州森林公安局机关党支部结合挂钩点耕作节令、地方农业发展特色、结对帮扶党员生产需求,全体机关党员自愿捐资2100元,购买了老品种“挑手鱼”鱼苗10000余尾,并于2010年7月13日到挂钩点盈江县支那乡支那村开展了“创先争优”结对帮扶、鱼苗捐赠活动,密切了警帮民、民拥警的警民鱼水关系。 四是注重法律法规服务工作,积极开展送法进村、进企业活动,进一步提高森林公安服务意识和水平。一方面,各县市森林公安机关结合各辖区实际,积极组织民警深入辖区木材加工厂开展清查整顿行动和法律宣传活动,通过与各木材经营户业主进行政策交流,帮助他们消除木材经营加工过程中存在的法律误点和盲区,提高经他们依法经营的法律意识,促进林业经济产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另一方面,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发放宣传资料、走访座谈等形式广泛宣传《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切实提高广大群众保护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的意识。期间,共发放《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宣传材料1700余份,警民联合救助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蜂猴5只。(德宏州森林公安局梅建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