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五措施规范林业行政执法管理
发布来源:四川仲达园林绿化工程 发布时间:2014-12-25
为进一步规范林业行政执法行为,明确执法职责,完善执法程序,强化执法监督。近日,文山州林业局下发关于加强林业行政执法管理的通知,通知明确要采取五措施来全力推进林业行政执法。 一是进一步建立健全法制工作机构。为切实转变工作职能,加强法制建设,不断完善行政执法相关制度,各县(市)林业局要积极创新工作机制,尽快建立健全法制工作机构,使我州林业行政执法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二是进一步完善委托执法权限。我州各级执法单位在办理各类委托林业行政案件时,均应按照委托书中载明的权限行使职权,超越委托权限的,必须严格按照委托手续规定办理。三是进一步加强林业行政执法监督管理。我州始终坚持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侧重防范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问题。在内部监督上,强化林业行政案件审核制度,确保每一件案件都有专人负责,严把审核关。四是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为贯彻落实云南省行政机关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决定,我州根据工作职责,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范围内,制定出台了《文山州林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统一了处罚尺度,对各执法单位公平、公正执法,依法行政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五是进一步规范落实执法责任。各级林业部门要把执行林业法律、规划、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责任,具体落到实处,使各执法机构、授权组织和受委托组织都能正确行使权力,严肃履行法定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