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城乡绿化创建森林城市打造品质昆明
发布来源:四川仲达园林绿化工程 发布时间:2014-12-25
2010年以来,昆明市林业系统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市城乡园林绿化暨生态建设工作现场会议和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大会精神,以创建“森林城市”为目标,进一步提高对加快城乡绿化建设的认识,牢固树立“绿化和生态是第一形象、第一环境、第一基础设施、第一景观要素”的理念。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一湖两江”流域“四全”、滇池流域“四退三还”的战略部署,突出以城市及交通沿线面山、滇池面山、重点水源保护区等为重点,强化“五采区”、石漠化及难造林地绿化,精心安排部署,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继续全力推进城乡绿化造林。把昆明建设成为“集湖光山色、滇池景观、春城新姿,融人文景色和自然风光于一体的森林式、环保型、园林化、可持续发展的高原湖滨特色生态城市”。 按照全市2010年营造林工作计划,各县(市)区林业部门按照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生态优先的原则,科学编制年度规划和造林作业设计,并把各项工程建设任务层层分解,确保2010年城乡绿化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位。全市组织启动了城乡绿化造林“百日会战”行动,省、市党政军领导带头参加义务植树活动,迅速掀起了全市城乡绿化造林的高潮。在“百日会战”期间,定期到各县(市)区进行观摩,加强了各地之间的交流和借鉴,有力促进了今年的城乡绿化工作。截止10月,全市市级城乡绿化完成9.416万亩,占下达任务4.4万亩的207.86%;苗木基地建设完成3.9827万亩,占下达任务3.6572万亩的108.9%;天保工程完成12.7万亩,占下达任务12.7万亩的100%;退耕还林工程完成12.2114万亩,占下达任务12.2114万亩的100%。全民义务植树1120万株。 4月1日,昆明市被全国绿化委授予“全国绿化模范城市”荣誉称号,呈贡县、官渡区被授予绿化模范县(区)荣誉称号。全市实现城市绿地率为35.69%、绿化覆盖率41.34%、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0.16平方米、城市中心区人均公共绿化地面积6.2平方米、森林覆盖率45.05%、林木绿化率52.73%、滇池流域森林覆盖率51.2%、城市道路绿化普及率98%,达标率86.89%。据估算,森林覆盖率较上年增加0.5个百分点,林木绿化率较上年增加0.8个百分点。 昆明市城乡绿化取得如此的成效与超常规、跨越式的发展思路密不可分,主要体现在: 一是各级党委、政府按照“绿化是第一环境,第一基础设施,第一生态要素、第一景观要素”的要求,层层签订了城乡园林绿化和各项林业工作的目标责任书,落实了责任人,建立了问责制度,细化了每一个工作环节,有力地推动了城乡园林绿化发展。 二是各级党委、政府在工作任务重,资金非常困难的情况下,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积极采取属地各级政府投资为主,大力倡导驻区单位认养、认建、捐建等方式积极参与城乡绿化和生态环境建设,拓宽了社会融资和筹资的渠道,保障了绿化和生态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是全市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植树造林,真正实现了全民动员,人人参与的良好局面。林业部门在完成面山绿化工作的同时,对建设征占用林地上的各种大树进行移植,对即将被采伐的林木实现了生态再利用,有效降低了城乡绿化建设成本和资源的浪费。 四是全面推进实施“八大森林工程”。认真抓好天然林保护工程、退耕还林工程、珠江防护林工程等国家重点生态工程的实施,坚持以大工程带动城乡绿化建设的进一步发展。积极配合搞好城市森林系统建设工程,全面推进城市禁建区造林绿化。多方筹措资金,精心规划设计,加快主城及呈贡新区面山采石、采砂、采矿、取土及砖瓦窑等各类“五采区”和石漠化荒山荒坡的生态修复治理,推进城市面山生态修复及郊野公园建设工程。依托现有山、水、林、田等自然景观和资源,结合城中村改造和拆临拆违等城市建设工程的实施,在城市各组团之间,超前规划城市生态绿化隔离林带建设。积极配合推进以“四环十七射”为主的交通干道绿色通道建设工程。以松华坝水库、云龙水库、清水海等水源保护区为重点,深入实施退耕还林、农改林工程,逐步推进水源区以农为主向以林为主转变,通过扩大森林覆盖率,减少水土流失,使水源区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超前规划,留足空间,分步实施,努力构筑富有地方特色、现代城镇风貌的绿化景观系统。加快农田道路、河道沟渠、村庄庭院等农村绿化建设,尽快改变村庄绿化严重滞后的现状,营造具有田园风光和诗情画意的新农村美丽景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