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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源县林改取得五大成效
发布来源:四川仲达园林绿化工程   发布时间:2014-12-25
临沧市沧源县通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使“还山于民、还林于民、还权于民、还利于民”的惠民政策得到全面落实,“抓林改、做产业、强队伍”的目标得到体现,林产业得到快速发展,干部队伍的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所带来的效果显现。一是产权归属清晰,经营主体到位。全县林改共落实自留山293676.9亩,责任山176250.09亩,集体林均山715838.36亩,均股均利林地487098.02亩,退耕还林地83476.7亩;落实组宗地11830宗,户宗地129542宗,实现均山到户面积1756331亩,均山到户率达93.3%。二是促进了林产业发展。由于群众真正得到了实惠,尝到了林产业发展带来的“甜头”,由过去的 “不敢投入”转变为“舍得投入”。县委、县政府因势利导,借助林改东风,认真规划林产业发展,制定了到2020年实现核桃产量6万吨、竹子250万吨、茶叶6000吨、橡胶1.2万吨,吸引国内外旅游人次300万人次,生态旅游经济总收入15亿元的规划。2008年实现林业资金投入达350万元,至2008年12月止,全县新植泡核桃8.2万亩、打塘41万个、育苗210亩、嫁接327万株;新植茶叶10796亩、橡胶7239亩、竹子5万亩。三是保护了森林资源。“看好自己的山,守好自家的林”成为农民的自觉行动,保护生态的意识明显增强。结合当地的产业发展,经营、培育好林产业。沧源县各族群众在林改工作队和当地党委政府的指导下依托新农村建设理事会,帮助各村、组建立“三防”协会(防火、防病虫害、防盗伐)93个,竹子、核桃、茶叶等产业发展专业协会229个,制定完善协会章程;帮助各村委会制定完善森林资源管理村规民约,使各村林业管理和产业发展逐步规范化,为巩固扩大林改成果奠定了基础。各村(社区)群众自觉地管护森林和提供林业生产服务。全县森林火灾、偷砍盗伐案件明显下降。四是促进了社会和谐。各地严格按照林改政策和程序操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有效化解了大量林权纠纷和历史积怨,促进了乡里、邻里之间的和谐相处。五是为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奠定了基础。林改后,村集体减少了一些管护和造林开支,而且通过合理收取林地承包费,增加了村财收入,据测算,通过林改,平均每个村每年的集体经济收入将从原来的几千元增至近3万元,并且随着产业的发展,收入还会逐步增加。(临沧市林业局陈德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