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双江县林改试点工作于今年5月31日全面启动以来,按照“依法依规、分类指导、尊重历史、群众主体、利益兼顾、稳定第一”的工作原则,强化措施落实,做到“八个到位”,稳步推进林改试点工作。一是组织领导到位。建立县、乡(镇)、村“三级书记”抓林改工作机制,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组长的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并采取县处级领导和成员单位挂钩行政村积极工作,同时,试点乡、村、组也相应组建成立了林改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自上而下、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体系。二是人员保障到位。抽调县、乡、村、组400多名工作队员参与林改的同志,以能参加林改为荣,不怕苦、不怕累。三是政策和技术把握到位。对全县所有抽调林改试点工作人员进行了有关内容为主的培训,对所有工作人员进行了以地形图识图与勾绘等为主要内容的培训,并把宣传工作作为林改工作的第一道工序,及时制定了《全县林改试点工作宣传方案》,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加大对林改政策、法规的宣传。四是工作质量到位。重点把好七关,即宣传发动关、方案制定关、外业调查关、林权流转关、政策法规关、质量督查关和确权发证关。五是依法依规到位。在林改试点工作中始终做到以“三法”(即《森林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三文件”(即省、市、县深化林改工作意见)为依据,严格按照法定程序稳步推进,及时研究制定了《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并认真按照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内容、步骤和程序组织开展好各阶段工作,确保了改革的方案、内容、做法和程序始终在“三法”和“三文件”的规定范围内进行。六是改革主体到位。认真总结和吸取了以往林业“三定”和“四荒”出让过程中的有关经验,注重工作方式方法,村组林改实施方案拟定后,均按规定及时提交村组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村民或村民代表同意,并表决通过,做到了改革政策、内容、程序、方法、结果五公开,确保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七是矛盾纠纷调处到位。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依法调处”的原则,首先及时制定了双江自治县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权属争议处理实施工作方案,并认真制发有关权属争议登记表册和林权纠纷调解协议书;其次是结合实际,研究拟定了双江自治县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纠纷调解处理暂行办法,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自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全县共发生林权纠纷179起,矛盾纠纷排查基本做到了件件有落实,确保了组内纠纷不出组、村内纠纷不出村、乡内纠纷不出乡。八是工作经费到位。积极筹措了90万元资金,用于办公设备购置、必要的工作经费支出和驻村工作队员必须的生活费用支出,确保了林改工作的正常开展。到目前为止,该县林改试点乡沙河乡权属落实已完成110个村民小组,占应落实权属总数的100%;完成确权户数5024户,确权林地面积15.9万亩,确权林地3306宗,全县林改试点工作全面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