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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落实加快木材加工产业发展措施
发布来源:四川仲达园林绿化工程   发布时间:2014-12-25

加强行业宏观管理,尊重市场规律,发挥行业自律作用。一是制定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突出规划和产业政策的引导作用,充分发挥产业政策在行业发展中的调控作用,同时按照择优扶持的原则,促进企业重组,着力形成一批有规模、上档次、带动力强的大中型木材加工及人造板企业集团,推动产业升级。二是建立市场准入制度,加强木材加工及人造板标准化建设和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工作,保证有限的资源能得到充分的利用。三是加强行业协会的作用,发挥出协会在技术与产品开发方面的指导与服务功能,搭建信息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产品开发、先进技术、市场营销等指导信息,推进行业技术进步与创新,协助有关部门,规范市场秩序,维护公平竞争。

加强原料基地林建设。 一是优惠政策。对已编制森林经营方案的速生丰产工业原料林基地,实行计划单列,不纳入采伐限额管理;直径在10cm以下的人工商品林(含短周期工业原料林)的采伐不纳入木材生产计划,非林地上的林木即农村农民房前屋后和自留山上的林木也不纳入计划管理。政府给予贷款贴息扶持原料林基地建设,实施轻税赋的政策,取消不合理收费,同时拨出专款资助珍贵工业原料林基地建设。二是措施。采取更加有效措施,加大以节柴改灶、昭气为主的农村能源建设力度,以将节约的薪材、自用材结转为下年度商品材的采伐限额。提高商品林比例,扩大商品材采伐限额指标。政府安排相应资金,对木材工业原料林树种的选育和示范项目、病虫害防治给予资金支持。

调整企业产业结构,扶植龙头企业,强化企业营理,创精品名牌。一是充分发挥现有企业资产、技术管理的优势,选择龙头企业,进行专业化分工与协作;二是根据不同产品的生产情况,采取集中组装和分散相结合的专业化生产方式,实现集团化经营;三是对资源进行优化配置,通过企业兼并,实现资产合理、高效、良性流动,提高现有企业规模经营程度。通过加强营销管理、资产管理、质量管理、成本管理,提高企业的管理整体水平,要求在2010前全省木材加工行业的利润率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在提高企业管理水平的基础上,开发名、特、优、新等有知识产权的核心产品,创精品名牌,认真执行GB/T19000至GBTI9004系列标准和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积极开展森林认证工作,在2010年主要出口企业必须完成“产销监管链认证”,2020年前,在全行业推行森林认证工作。

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建立多元化木材工业科技投入体系,设立由国家、地方以及企业三方投入的科研资金,扩大林业科技国际合作与交流,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抓好成果转化和实用技术的普及推广应用。充分发挥企业在科技进步中的重要作用,鼓励建立企业的技术开发机构,加强企业的自主创新和开发能力,保证企业科技投入,将产品销售收入中不少于5%的资金用于新产品、新技术的开发,并纳入企业经营成本,做到研究一代、生产一代、开发一代,确保企业的竞争优势。充分发挥省内外科研院校的作用,建立产、学、研为一体的开发体制,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加强与国内外同行业的科技交流与合作,注重国内外人力资源利用,培养和引进熟悉国际木材加工行业游戏规则的国际性人才和智力。

加快国有企业的改制工作,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加大对外开放力度。鼓励各种社会主体跨所有制、跨行业、跨地区投资发展林业;运用经济和物质利益互惠原则,创造宽松的发展空间,争取国内外资本、技术和劳动力等要素在市场资源配置中流向木材工业。要进一步明确非公有制林业的法律地位,统一税费政策、资源利用政策和融资政策,为各种林业经营主体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充分利用云南得天独厚的自然和区位优势,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和泛珠江三角区域经济合作集团的建设中,加强双边及多边林业经济合作,积极利用周边国家的森林资源和境内外的市场和资金,做强做大云南木材工业,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和更高层次上参与国际同行经济技术合作和竞争。(陈绍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