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已经进入春季防火期,森林草原防火形势严峻。石林县林业和草原局坚持“预防第一,防患未然”的方针,提早谋划,周密安排,严格火源管控,扎实做好春季森林草原防火工作。
一、 早部署、早布防、早准备
一是提早安排,及时部署。石林县提前召开2023年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会议,安排全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印发全县进入防火期(防火戒严期)公告,逐年加大森林防火工作经费投入力度。提前研究部署节假日期间森林防火应急处置和值班值守工作。
二是提早靠前驻防,充实乡镇一线扑火队伍。2月8日起,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安排县地方专业扑火队3个班30人到重点林区杨梅山水源森林保护区亩竹箐村和石林景区提前进驻布防。 驻防期间,驻防队伍本着“有火打火、无火训练”的原则,充分发挥靠前驻防优势,坚持从实战需要出发,结合野外场地,扎实开展“两化”训练,深入研究灭火战法,不断提升队伍灭火实战水平,坚决遏制森林火灾发生。
三是提早准备,做足防火保障。提早做好扑火物资储备,县防火办统一采购后分发到各乡镇(街道)、林场。重点加强乡镇(街道)物资储备,为快速扑救火灾做到准备充分,做到县级物资储备保障较大和重大森林火灾供给,乡镇(街道)物资储备保障一般和较大森林火灾供给。对所有防火物资设备进行了检查检修和维护,对损坏的部件及时更换和修理。同时对各类防火工具设备进行清点、规整,对所有器材分类整齐堆放,最大限度地确保防火装备处于良好的战备状态。
二、 严抓火源管控、严明责任
一是严管野外火源,强化源头防控。开展“两监管三检查”活动,对森林草原防火按片实行网格化管理,执行火源管理5个100%,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审批、农户轮流上山值守、护林员包片负责、严格入山登记和外来放蜂人员登记制度。开展武装巡查,实施林下割除,严格封山管理,全方位抓实各项野外火源管理措施,提前防范,严管重罚,野外用火得到有效控制。
二是严明防火责任,层层抓落实。坚持森林草原防灭火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强化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制度建设,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森林防火责任制建设,每年以“两办”名义下发《关于切实强化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制建设的通知》,县政府办下发《关于组织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包片负责挂钩联系及检查的通知》,落实“三线目标”管理责任制。实行县、乡镇(街道)、林业组、村组、林业员、护林员、中小学校、农户、“五种人”监护户主签订责任状,根据森林草原防火行政问责相关规定,强化森林火灾责任倒查,有效确保森林草原防火各项措施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