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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规范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管理
发布来源:四川仲达园林绿化工程   发布时间:2014-12-25
为切实加强林木种苗质量监管,规范林木种苗质量检验证书、标签和生产经营档案管理工作,9月以来,保山市林业局根据《云南省林木种苗质量检验证书和标签管理办法》的规定,认真按照国家、地方标准规定的格式、内容,多方筹集资金,统一制作并印刷了各类检验证书、标签10余万份,生产经营档案登记表册2000册,其中:带无碳复写的苗木检验证书200本,10000份;带无碳复写的穗条质量检验证书200本,10000份;带无碳复写的种批质量检验证书200本,10000份;带无碳复写的种子样品质量检验证书200本,10000份;塑料苗木标签70000份(白色普通标签60000份,绿色良种标签10000份);塑料林木种子标签25000份(白色普通标签20000份,绿色良种标签5000份);塑料穗条标签25000份(白色普通标签20000份,绿色良种标签5000份);《保山市林木种子生产经营及管理登记表册》1000册;《保山市林木苗木生产经营及管理登记表册》1000册。截至目前,印刷的各类检验证书、标签和生产经营档案登记表册已按要求发放到相关林木种苗生产、经营和管理单位无偿使用。 同时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保山市林业局还规定从2010年起,全市所有林木种子生产经营和监管单位必须使用规范统一的各类证签和档案表册,年底统一交回各级林木种苗管理机构归档,便于查询,并领取新的档案表册。对未按要求统一填写相关档案表册的林木种苗生产经营单位将视为档案不齐全,严重的将撤消相关的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以上措施的实施,对保山市进一步规范林木种苗生产经营档案管理,认真清理整顿当地林木种苗市场秩序,切实维护林木种苗生产、经营和使用者合法权益等工作起到了较好的推动作用。(王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