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农村能源建设成效显著
发布来源:四川仲达园林绿化工程 发布时间:2014-12-25
多年来,保山市各级政府十分重视以农村沼气建设为主的农村能源建设,连续多年将这项工作列入政府“民心工程”、政府“重点工程”加以实施,农村能源建设得到了快速发展,农村一些地方的生活能源结构得到了合理调整,森林资源进一步得到有效保护,生态环境进一步得到了改善,群众生活质量得到稳步提高。 截至2009年底,保山市农村户用沼气池保有量11.8万口(含其他部门数),约占全市总农户数51.3万户的23%。节柴改灶40万户,约占总农户数的78%(热转换率30%以上)。建设村级农村能源技术服务队275个(含其他部门数)。 据不完全统计,农村能源建设实现累计投资6.8亿元,其中兑现农户市级以上财政补助资金1.5亿元,地方和群众自筹5.3亿元。分项目为:农村沼气建设投资4.7亿元(含建沼气、改厕、改圈、改厨),其中兑现市级以上财政补助资金9700万元,占沼气总投资的20.6%,县区自筹以及农民投工投劳3.73亿元,占总投资的79.4%;节柴改灶完成投资2亿元,其中省级财政补助4000万元,占总投资的2%,县区自筹以及农民投工投劳1.6亿元,占总投资的98%;农村能源村级技术服务队省级以上财政补助投入1084万元。 通过多年的艰苦努力,保山市有11.8万户农户使用上了清洁方便的沼气,受益人口近50万,算上节柴改灶农户,我市有80%的农户,174万人因此受益。据调查,每建一口沼气可为农户节柴2m³/年,改一眼灶可节柴1m³/年,按此计算,我市通过农村能源建设每年可节约薪柴63.7万m³,按薪炭林每亩产柴量4m3计算,相当于每年有16万亩林木免遭砍伐。按每立方米烧柴售价300元计算,我市农村地区每年可节约烧柴支出1.9亿元。如果算上建沼气带动种养业发展,以及沼液沼渣综合利用替代化肥使用所形成的增收节支方面,每年可为农村地区实现经济效益近2.5亿元。按照每亩林地可增加蓄水量20m³计算,我市形成的节柴能力相当于增加蓄水量318万m³小型水库一座。若按1亩林木年吸收二氧化碳500㎏计算,免遭砍伐的树木每年可吸收二氧化碳近8万吨,生态效益十分显著。发展农村户用沼气,使农户用上了清洁方便的能源,节柴改灶,使农村地区的森林资源低价直消耗进一步降低,这些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农村落后的生活习惯和生活用能方式,极大的改变了农村卫生状况和村容村貌,有效地促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同时也为农村地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朱立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