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县规范执法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发布来源:四川仲达园林绿化工程 发布时间:2014-12-25
根据开展警车和涉案车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要求,昌宁县森林公安机关以促进和谐警民关系为落脚点,以规范执法为抓手,积极开展警车和涉案车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一是认真组织排查。为进一步加强警用车辆和涉案车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全县森林公安机关认真组织开展警车和涉案车辆调查、摸底和统计工作,特别是针对治理重点逐项进行排查,掌握警车和涉案车辆管理使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二是严格纪律制度。要求民警严格遵守国家交通法规和公安机关各项车辆管理规定,尤其要严格遵守公安部“五条禁令”,严禁酒后驾车。要按规定做到行车“三证”(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齐全,不闯红灯、不乱停放、不开霸王车,切实做到文明、安全行车。三是加强车牌管理。认真梳理各单位车辆牌证,做到情况明、档案全。主动做好有外借(挂)警用车牌部门的政策宣传,以取得理解,推动非森林公安机关管理、使用、调配的警车外借车牌的回收工作;对已到报废期限的车辆,要坚决按照要求,一律报废,对已不再使用且相关手续不全的车辆,要写出承诺书,在6月底前报相关部门批准报废。四是加强警车使用管理。对非警务人员驾驶警车,以及安排民警驾驶警车从事非警务活动的要坚决改正;对违规停放、不服从交警管理、滥用警灯警报器等交通违法行为以及警车私用等问题,要进行查摆剖析,积极整改。五是加强涉案车辆管理。做到依法扣押,依法处理,专人保管,严禁违规使用,防止损坏丢失。对在执法办案中违反规定程序随意扣留、扣押的机动车辆要依法依规及时退还车辆所有人,对确属涉案车辆应当扣留、扣押的要按照规定程序补办相关手续。(昌宁森林公安分局苏亮张靖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