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政策性森林火灾保险试点项目正式启动
发布来源:四川仲达园林绿化工程 发布时间:2014-12-25
11月3日,云南省政策性森林火灾保险试点项目(试点州市:昆明市、曲靖市、玉溪市、普洱市、大理州)签约暨启动仪式在昆明市翠湖宾馆举行。云南省林业厅陈玉侯厅长、省财政厅杨利邦副厅长、省森林公安局局长夏留常、省森林防火指挥部专职副指挥长万勇、省林业厅副巡视员刘全英和习建国,安诺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和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的主要负责人,云南省政府采购管理处及省财政厅、省林业厅、云南保监局的有关处室负责人出席了启动仪式。 省林业厅陈玉侯厅长、省财政厅杨利邦副厅长共同开启了激光启动球,正式启动云南省政策性森林火灾保险试点项目。省森林防火指挥部专职副指挥长、省林业厅党组成员万勇同志代表省林业厅与安诺保险经纪有限公司、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签订了《云南省政策性森林火灾保险试点项目保险服务协议》。 项目启动会上,省森林防火指挥部专职副指挥长万勇指出:政策性森林火灾保险试点项目的实施是有效保护森林资源、保障国家生态安全的重要途径。能够为灾后恢复生产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保证受损的森林资源尽快得到修复,达到有效保护森林资源、保证森林覆盖率相对稳定、促进森林生态效益发挥、保障国土生态安全的目的;是有效化解林业经营风险、创新森林经营机制的一项重要举措。实施森林火灾保险,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支农惠农政策的重要体现,可以有效分散和化解林业经营风险,降低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提高林业经营者抵御风险的能力,有效维护林业经营者利益;是巩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的一项重要配套措施。通过开展森林火灾保险,有利于强化森林经营保障机制,优化林业投资环境,促进金融机构加大对林业发展的有效信贷投入,从而引导多元化资金支持林业发展,促进林农增收,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巩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他还强调:为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全省林业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与财政、保险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围绕保险服务协议和保险试点方案抓好落实,及时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为全面推进我省政策性森林保险奠定坚实基础,为云南省发展现代林业、建设“森林云南”做出积极贡献。 森林火灾保险试点工作的开展是云南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林业工作会议精神,深化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创新森林防火工作机制的重大举措,也是我省林业发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对于促进云南林业由传统林业向现代林业转变,加快推进“森林云南”建设,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该项目的启动标志着云南省政策性森林火灾保险试点工作进入了实质性实施阶段。(省防火办彭杏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