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完成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主体改革任务后,富宁县因地制宜,积极推进各项配套改革,探索出了一系列配套改革新路子、新举措。“林农生产积极性高涨、林业成社会投资热点、森林资源向资本转变、林农收入逐步提高”成为富宁林改后的四大变化。一是林农生产积极性高涨。分山到户后,进一步明晰了山林产权。全县绝大多数村、组坚持以分山到户为主要形式,没有分山到户的也落实了股权,将利益分配到户。通过林改,放活了经营权,扩大了自主权,落实了处置权,确保了收益权,使“林定权、树定根、人定心”,长期以来制约林业发展的产权不清、责任不明、利益不落实的问题得到了较好的解决。广大群众把植树造林当作增加收入的一种有效途径,林农们“把山当田种、把树当粮管”,敢于投入、舍得投入,大力种植油茶、核桃等经济林木,推动了林业产业的发展。2007年6月至2009年6月,林改的两年间,已完成油茶2.27万亩、核桃 7.5万亩、八角1万亩、用材林3万亩的造林任务,完成油茶低产林改造3.3万亩。二是林业成为社会投资热点。通过林改,基本实现了“山有主、人有责、民有利”的目标,明晰了产权和经营主体,理顺了林业经营体制,广大农民和各类社会主体的造林积极性空前提高,越来越多的单位和个人开始关注林业并积极参与到林业建设中来,造林主体从林业部门和林农扩大到社会各类经营主体,林业建设主体实现了由过去单一行业建设向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转变。社会资本开始看好林业,纷纷选择投资林业这一“绿色银行”。林业投资结构发生明显变化,多元化的投入格局基本形成,“公司+基地+农户”和股份合作模式已成为农村造林的重要形式。万道香、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万道香有限公司等生物资源开发企业纷纷在富宁开发油茶产业,十余位种植大户均计划栽种油茶千亩以上。三是森林资源向资本转变。随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林地、林木价值得到进一步提升,森林资源被盘活,促进了资源向资本的转变。2008年10月20日,委托云南东陆物业拍卖公司,首次在富宁举行了17宗林木所有权拍卖会,拍卖成交额319.1万元,比林农委托价超出15.8万元,初步实现了林农利益的最大化。2008年10月20日,再次对34宗林木所有权进行了公开拍卖,为探索林权流转的新途径作出了有益的尝试。四是林农收入逐步提高。林改过后,选择适宜树种、增加林农收入成为富宁县委、县政府的首要任务。结合林改配套改革工作,确定了全县林业产业发展规划目标,制定了《富宁县2008-2012年木本油料发展规划》。计划用5年的时间发展油茶120万亩,核桃60万亩,八角100万亩,速生丰产林100万亩的目标。力争5年后林业产业成为富宁林农的增收主渠道。(富宁县林业局 岑素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