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林权主体改革取得了八项显著成效
发布来源:四川仲达园林绿化工程 发布时间:2014-12-25
文山州自2006年8月20日启动试点到今年8月,历时3年时间,全州共完成改革确权 14783个组、59万1151户、126万4881宗地、2220.43万亩林地,确权率达95%,发证率达93.5%,宗地勘测合格率达86.4%,村小组合格率达78.7%,群众满意率达100%,取得了八项显著成效。 一是进一步落实了林农“四权”,制约林业发展的体制性障碍得到初步解决,基层民主管理得到加强。实现了“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使林木林地的使用权、经营权、处置权、收益权得到了落实,解放了林业生产力,为加快林产业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是进一步提高了林农造林积极性。林权制度改革以来,全州共完成人工造林75.04万亩,比前两年增长219.7%,育苗4145.3亩,比前两年增长113.3%,出圃苗木16949.88万株。三是进一步增加了林农收入,改善了林农生产生活条件,促进了农村社会事业的发展。如富宁县新华镇,自林权制度改革以来,共有26户林农申请林木采伐600立方米,实现收入40余万元,林地所有权在经济意义上得到了体现。砚山县江那镇龙潭寨村有80户农户,仅靠采摘野生菌出售每年收入就有10多万元,户均1250元,全县象这样的村寨有100多个。部分村小组把收取的承包金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用于村民小组道路、自来水等公共事业建设,改善基础设施,发展社会事业,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四是进一步促进了林产业发展。仅2009年,全州就完成核桃育苗1014亩、油茶育苗2182亩,新植核桃28.6万亩、油茶5.3万亩,八角、红豆杉、花椒、茶叶、水果、草果、橡胶、纸浆原料等产业也得到稳步发展,预计到“十一五”末,全州可基本实现农民人均拥有1亩以上经济林的目标。丘北、广南、富宁、马关、麻栗坡等县充分抓住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机遇,大力招商引资,培育龙头企业,开发林业资源。富宁县引进安徽省无为县红森木业公司、台湾通轩木业各投资3000万元建设木材加工厂,积极促进了林产业发展。五是进一步促进了资源林政管理。2009年上半年全州发生林政案件117起,同比2008年减少32起,降低2个百分点。各项林业有害生物检疫和防治工作,测报准确率为90%,比省下达的任务高9个百分点;无公害防治率为87%,比省下达的任务高9个百分点;产地检疫率100%,比省下达的任务高2个百分点;成灾率0.58‰,比省下达的任务低10.82个千分点;森林防火实现了连续23年无重特大森林火灾,无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六是解决了一批遗留多年的山林权属纠纷,提高了群众的法制意识,促进了农村和谐稳定。改革期间,全州共排查林权纠纷8850起,已调处8412起,调处率达95.1%,使一些多年悬而未决的矛盾纠纷得到化解,邻里间、村组间的积怨得以消除。七是为林业经济发展提供了政策保障。砚山县在林木申请采伐管理上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审批程序,林木采伐、林权流转从原来的“村小组→村民委→乡(镇)林业站→乡(镇)政府→县林业主管部门”层层报批制度减化为“村小组→乡(镇)林业站”审批制度,并在三个乡(镇)先行试点,组建了林业服务中心,下设林权交易、森林资源评估、办证服务三个窗口,建立服务平台,目前已经受理林权交易9宗,面积4526亩。富宁县完善了林权转让公开拍卖制度,成功转让了17宗林木所有权,总成交价319.1万元,比委托标的价超出15.8万元;省联社文山办事处积极配合林权制度改革,积极探索林权抵押贷款业务,在砚山县联社盘龙信用社开展林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现已初步发放林权抵押贷款8笔,金额18.93万元。八是培养锻炼了一批县、乡、村干部和林业技术人员队伍,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在改革的关键时期,正值我州村“两委”换届选举,州委及各县委坚持“先改班子,再改革林权制度”的原则,依法改选、补选了乡、村、组和党支部班子,把一批群众信任、带头致富、有责任心、能干事的能人充实到农村基层组织各套班子中,为推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提供了组织保障。还有不少同志通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磨炼,成为了单位的骨干,受到了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