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森林公安机构级格问题基本得解决。3月28日,红河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全州森林公安机构问题的批复》(红机编〔2007〕91号)规定,红河州各县市森林公安分局局长可高配为正科级,所属林区(林场)派出所所长可高配为副科级;红河州森林公安局内设办公室、政治处、治安科、刑侦队、法制科5个机构,并增加3名科级职数,标志着该州森林公安机关机构级格问题基本得到解决。
二是森林公安经费问题得到落实。5月9日,《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解决森林公安及林业检法编制和经费问题文件的通知》(红政办发〔2007〕86号)要求,森林公安编制内的各类经费按同级地方公安机关的执行标准,列入各级财政预算,标志着该州森林公安的经费问题得到有效落实。
三是装备设施得到改善。认真抓好机构、经费等“三基”建设项目,注重装备设施的改善和加强。在2006年购置了1辆三菱越野车、1辆长安微型车、5台数码照相机、1台摄像机、4台微机和1台多功能复印机的基础上,今年又新添了1台尼康数码照单反相机、4台微机,还购买了防刺服、警棍、防暴头盔等警用器材,以使该森林公安办公装备上了新水平。此处,森林公安门户网站建设已全面启动,年内在全州的13个县市全面完成森林公安门户网站建设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