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宁县严把五关实现木材指标“零距离”发放
发布来源:四川仲达园林绿化工程 发布时间:2014-12-25
富宁县自2007年实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来,为提高林农参与造林的积极性,体现种树带来的效益,在木材采伐指标的发放上实行阳光操作,减少中间环节,直接“零距离”地发放到林农的手中,2008-2011年的5年间,共发放木材采伐蓄积量647032立方米。 一是严把审核关。凡在富宁境内自种有林木的农户、种植大户、企业、林场等单位或个人,需采伐林木的,均可通过“农事E网通”将采伐申请书、该片林木林权证、本人身份证件从本村民委提意见并加盖电子印章后依次上传到乡镇政务中心、县政务服务中心、县林业局(林政股),经审核证件齐全无误、无纠纷。 二是严把采伐作业设计关。采伐林木申请书经分管林政的领导签字后,转由县林技站按要求实地再次核实林权证、林木所有者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无纠纷,并对该片林木的所处位置、面积、树种、蓄积量、出材量、更新方式等进行调查设计,并出具报告文本。 三是严把公示关。收到一定数量的采伐申请后,由林政股汇总后交由局班子讨论,再上报县政府常务会议通过批复,并经7天的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可以办理采伐指标。 四是严把林木所有者亲自办证关。公示期满后,由林政股及时通知林木所有者到现场办理林木采伐的各项手续,主要是让林农清楚木材指标是直接发放给群众的,不存在吃拿卡要。林农自愿卖给他人的,由买卖双方同时来办理相关手手续,不让农民吃亏和打击木材小商贩低买高卖所谓的“木材指标是走后门得来的”的言论,真正起到木材指标直接发放给林农的目的。 五是严把采伐监督检查验收关。在木材采伐过程中,严格“伐前调查设计、伐中监督管理、伐后检查验收”制度,县林业局林政股、林政稽查大队及乡镇林业工作人员对各个伐区采伐情况实行动态监管,检查是否按照作业设计的采伐地点、边界、树种等进行规范采伐,尤其是针对“伐后检查验收”提出了更严的要求,凡未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伐区不予受理木材运输许可手续,从源头上杜绝乱砍滥伐导致的破坏森林资源现象发生。